【要聞中心/綜合報導】立法院會17日討論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案,通案部分,藍白聯手針對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另有預算案決議外,統刪60%。對此,行銷傳播產業三大媒體公會也發布聲明,呼籲立法院審慎考量預算對行銷傳播產業的影響,避免因預算刪減造成產業經營困境,進而影響數萬從業人員的生計。
行政院會去年8月通過主計總處編具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與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函請立法院審議,其中總預算案歲入新台幣3兆1534億元、歲出3兆1325億元雙雙創新高,歲入歲出賸餘209億元。
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正在立法院審議階段,院會17日進度僅處理通案,國民黨立委、民眾黨立委聯手表決通過多項提案,除了包括兩黨團共同提案關於中央各機關及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也合作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分別所提數項關於檢討媒體宣傳費適妥性的提案。
政策宣傳費 單一媒體不得超過5%
包括通案第3案,通過國民黨團提案,要求各政府機關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所編列的政策宣導費用,由單一媒體含相關企業,該年度得標金額合計不得超過該部會該項預算金額的5%。
第4案,通過國民黨團提案,要求媒宣費採限制性招標者,金額需限縮至各單位年度預算的1成以內,並自115年度起,預算書增加表列推廣費預算,以利國會監督。
第5案,通過國民黨團提案,應注意避免集中特定廠商且得標數量的前3名廠商不超過標案10%、限制性招標的採購案不應超過20%的現象,以維持媒體政策的衡平性。
第6案,通過國民黨團提案,要求各主管機關應作成每季及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傳費預算分析報告,包括得標廠商和標案金額、宣導成效等分析資訊,公布於主計總處網站專區及各主管機關網站。
此外,通案第7案,通過民眾黨團提案,要求自115年度起,各機關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應於預算書中以表列方式呈現各項目客觀評核指標,以強化監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的實際效益。
三大公會發聲明 影響數萬媒體從業人員
對於立法院會表決通過今年度中央政府媒體宣傳費統刪60%,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STBA)、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TAAA)與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MAA)發聲明指出,台灣廣告與媒體市場歷經民主化進程,發展出多元環境,然而,隨著外部環境變化與跨國大型媒體平台對市場秩序的衝擊,國內傳播產業經營壓力日益增加。
三大公會表示,立法院此時審議政府年度總預算案,對整體產業影響深遠。若預算遭到大幅刪減或凍結,不僅阻礙政策推行,也將對行銷傳播產業經營環境造成嚴重影響。
三大公會表示,請立法院審議114年度政府總預算案時,給予行銷傳播媒體產業必要支持。預算案關乎產業發展與勞動就業權益,以及廣告創意、媒體代理、影視內容等領域的永續經營,懇請立法院各黨派秉持監督責任,審慎協調,促進產業良性發展。
至於文宣預算的重要性,三大公會指出,文宣項目不僅是行銷傳播媒體產業的重要支柱,也對推動政策理解、社會教育宣導、經濟振興及福利政策傳播具有關鍵作用。例如,防疫、防詐騙宣導、國際觀光推廣及社會福利政策的普及,都需透過高效且專業的傳播機制實現。如果此類預算遭到削減,可能導致政策傳達效能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