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自隆(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兼任教授)
慈濟旗下的事業體日前爆出一些爭議,但嗜血的電視政論節目並沒有跟進討論,頓時噤聲宛如吃素,令人訝異,當宗教壯大到連媒體都不敢碰時,對社會並不是好現象,這幾件事,慈濟並非全站在鴨霸的一方,且綜合媒體報導嘗試釐清。
事件一:
某陳姓人士控訴,2023年底接到大愛電視台邀約,拍攝「新大愛劇場」新戲《姊的魔法廚房》,簽約時要簽本票予大愛,前兩期粗剪帶都有送電視台審核,但開拍到一半時無預警接到通知,要求全面停拍、且不再復拍,並被要求退回大愛已給付之款項。
大愛的回應是根據合約走,拍攝未呈現角色史實,違反不置入商品要求,且進度嚴重落後,卻以團隊已解散為由拒絕履約,因此解約;並指出指控者陳姓人士並非合約簽訂方,也非負責人和連帶保證人。
這是電視台委製節目常見的糾紛,每家電視台多少都遇過,電視台委製節目給付訂金,但也會要求承製方提供本票作為履約保證,這是業界習慣,至於粗剪毛片是否合乎電視台要求,進度是否落後,屬商品瑕疵爭議,雙方可交付仲裁,或委由法院裁定,不是單方面說了算。
事件二:
作家苦苓爆料,慈濟大林醫院曾邀請李姓畫家創作大型壁畫,期間聘請兩位助手,投入了大量資源,還提供縮小版畫作供審核,但卻在大牆面打好草稿後遭無預警喊停,理由是經費不足,不料醫院落成後,那面牆上卻出現一幅「長得一模一樣,卻非出自他手筆」的畫作,由於充分信任對方,當時根本沒簽訂契約,只能自己承擔損失。
嘉義大林慈濟醫院回應小心翼翼滿是玄機,應是高手捉刀,聲明說「感恩李教授依其專業,承擔慈濟志工委託,協助創作『佛陀問病圖』原畫」,慈濟醫院「並於1999年9月16日與慈濟志工完成該幅佛陀問病圖之『畫作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簽訂,接續依李教授原創完成壁畫製作,未來將在畫旁補加原作者」。
慈濟醫院聲明一推二五六,試圖把自己從版權糾紛中抽身,聲明指出委託李教授的不是醫院,而是慈濟志工,是慈濟志工出錢製作的,若有糾紛也是兩造的事,與醫院無涉,而且聲明中還定位李姓教授是「協助創作」,刻意淡化其份量。
但醫院聲明中也露餡,謂慈濟志工已把版權(著作財產權)讓與大林慈濟醫院,問題是抄襲作品哪來版權,醫院是抄襲「版權」受贈方,未必能脫身,何況被指控抄襲作品還高懸在醫院壁面。
事件三:
何姓女演員控訴,她拍大愛的戲,有次穿著慈濟工作服吃飯,旁邊的慈濟人看到後提醒「穿我們的衣服坐姿要端正」,她調整坐姿又被告誡「穿我們的衣服不能吃葷」,她打算直接脫掉外衣,對方就質疑她態度不佳,找來其他人當眾訓話;於是她酸溜溜說,沒有規定擁有大愛之人不能尖酸刻薄或是玩金錢權力遊戲,「一切都是我們這些凡夫俗子太淺薄了」。
參加一個團體就必須服膺該團體規範,除非這個規範違反公序良俗或法律規定,軍人穿軍服不能打傘,也不能拎著包包,不合理嗎?是不合理,但也是軍人儀態要求;不喜歡受大愛的約束,就不要接大愛的戲,不過要提醒的是,每家電視台或外製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矩,加入它就得接受它。
事件四:
曾任大愛劇場製作人、編劇的林姓人士也發聲明說,在大愛某些製作人「拍一檔(戲)就買一棟房子」,爆料大愛「紅包文化」放任非專業亂搞,感嘆「慈濟高層不知道」?
所謂「製作人」,內製節目是由電視台內部主管任務編組,外製節目通常由外製公司的老闆擔任製作人,有時也會視需要由電視台內部主管擔任,以便控管品質;哇塞,「拍一檔就買一棟房子」,老三台時代外製公司是有退佣給節目部高層的潛規則,所以偶有耳聞,但現在早已沒有這樣的風光,小回扣還是有,但大到可以買房是天方夜譚,除非大愛付的製作費額外豐厚,台內製作人才能如此肥滋滋;如果是外製公司的老闆當製作人,可以「拍一檔就買一棟房子」,恭喜了,這是本領,別人除了眼紅,也不能說三道四。
慈濟面對的議題,和一般的新聞議題並沒有兩樣,有理直有理虧,嗜血的政論節目為什麼自動迴避,當宗教和政治一樣,成為一種「正確」,不願面對質疑,或媒體不敢辯證時,就是腐化的開始,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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