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國土法延後上路,加重既有開發失序,也卡死需要改變的農村困境
《國土計畫法》原計今 (2025) 年 5 月上路,立法院趕在去年最後一天審議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黨立委均提案要求展延,當天通過三讀,確定《國土法》將延期六年,最遲於 2031 年上路。
歷時多年立法、溝通、盤點、協調的《國土法》對台灣影響深遠,延後上路會產生什麼問題?有什麼工作可以在這段時間補強?《上下游》遍訪專家、學者以及主管機關,為大家深入探討。
過去50年《區域計畫法》僵化、容許零星變更
政治大學地政系副教授戴秀雄說明,空間規劃有兩大流派,一種是將土地的類型簡化成十幾、廿種,然後將每一筆土地如何使用規定得一清二楚,這是北美的系統;另一種英式系統是國家訂定各區的基調,這一區作保育、那一區作商業,但容許一定程度的彈性,若地主提出使用計畫,在不違反基調的前提下,政府就會放行。
台灣過去 50 年實行的《區域計畫法》就是美制,制度缺乏彈性,卻又充滿開發漏洞、缺乏整體思考。戴秀雄舉例,過去的土地變更都是單筆單筆處理,缺乏整體性的考慮,也導致開發行為不受「計畫指導」,只要提出變更、通過審核即可。
政治大學地政系副教授鄭安廷則提到,《區計法》是威權時代由上而下的土地規劃體系,因為對地方不夠瞭解,造成很多原民部落房屋因為座落在農業用地上,背負「違規使用」的罪名;一般農場想要作六級產業,也會因為地目的限制,要不是放棄升級、就是違規使用。
同時,《區計法》的零星變更,造成許多都市邊緣農地變成工業區,「有人變更三公頃的農地,但週遭 100 公頃都被污染了」,鄭安廷以「農地穿孔」來形容,並認為它比整體規劃為工業區傷害更大。
國土計畫倡議者認為,在功能分區引導下引導開發行為,才能終止農地持續失血。(圖片來源 / 高雄市政府)
《國土法》讓台灣的國土管理有序,較為靈活
戴秀雄接著指出,《國土法》則轉向英式作法,包括城 2、城 3 及農 1 至農 4 都採行「許可制」。舉例來說,農 3 多為坡地,地主提出坡地農業計畫,也可以興建農舍,多一、兩個房間經營民宿,因為符合該區的基調,因此容易申請。反之若要蓋星級飯店,計畫就不會過關。
戴秀雄補充,《國土法》對分區功能把關更嚴謹,因為五年才能通盤檢討一次,不能隨意變更,但又在合理範圍內,讓合法者土地利用更有彈性。
鄭安廷則認為,《國土法》是一種由下而上的政策,將地方規劃權交給地方,讓土地利用不再被遠在天邊的中央機關綁死。「從管制生活內容,轉變成以生活的需求去規劃,然後再作土地編定」,鄭安廷認為這才是比較現代的作法,能夠發揮土地最大的效益。
國土計畫未來將取代區域計畫法底下非都市土地分區管理制度。(圖片來源 / 高雄市都發局)
學者:延遲上路沒道理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系副教授辛年豐也認為,《國土法》若不能上路,《區計法》造成的點狀式開發將更嚴重。他認為內政部已經做出充分準備,立委以「民眾不理解、需要再溝通」或是「有縣市沒有繳交分區資料」等理由來延期國土計畫上路,根本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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