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葉元之日前遭爆料是慣老闆,而方姓助理在辦理告別式時,家屬更在靈堂門口擺出「汪喵都歡迎,葉元之莫進,離塵囂遠去,慣老闆俱燼」告示牌,極其諷刺,今天上午北市勞動局前往其辦公室進行勞動檢查,赫然發現現場竟無當事勞工的出勤紀錄,除請雇主提出補充說明外,另亦發現涉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1項第1至7款規定(未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將通知1個月限期改善。
北市勞動局指出,日前於1999接獲民眾檢舉,指述葉姓立法委員遭爆涉有職場霸凌、禁止勞工請病假等涉違反勞動法令事項,但因家屬尚於治喪期間,勞動局待治喪事宜已過後,今天上午派員前往進行勞動檢查。
勞檢處經查發現現場無當事勞工的出勤紀錄,除請雇主提出補充說明外,另亦發現涉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1項第1至7款規定(未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將通知1個月限期改善。
有鑑於近期職場霸凌事件頻傳,北市勞檢處於113年間受理職場霸凌申訴案件776件,相較於111年成長近4倍。受理113年職場不法侵害申訴案件中,有關言語暴力者占52%,有關工作分配或職務調動相關內容者占22%,至於有提及肢體暴力者,則占3%。申訴案件中前5大行業分別為批發及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業、金融及保險業、支援服務業及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勞動局王秋冬局長表示受理案件數年年大幅增加,代表勞工對職場友善有越來越重視的趨勢,但申訴案件數尚無法代表所有情況皆為職場霸凌並達到不法侵害之程度,勞工申訴樣態中亦包含職場同事間偶發之摩擦及不愉快。對此,雇主應依法建構完善的防範措施及事件處理程序,並加強員工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的訓練,創造友善的工作環境。
勞檢處梁蒼淇處長指出,勞工若疑似遭遇職場不法侵害事件,可循公司內部管道向雇主或監督與管理者正式通報,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規定,召集相關人員成立處理小組進行雙方協調處理及後續追蹤關懷。勞檢處將持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並加強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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