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01》報導,女子於2024年7月間與友人到濟洲旅遊期間,於汗蒸幕拍照打卡時疑似拍到他人裸照遭逮捕,女子被拘留3天後獲釋,不過因涉性暴力罪遭禁止出境,滯留在當地。
該案延宕多月,直到同年10月當地檢方通知女子支付5萬港元(約新台幣21萬元)的「協議費」後才能排定開庭日,女子丈夫付款後,又花了3.8萬港元(約新台幣16萬元)的律師費,最終該案在2025年1月中開庭。
法院審理後,改依「不當拍照」罪名,判罰女子10.7萬港元(約新台幣45.2萬元),不繳交將被監禁1年,女子丈夫當下立即匯款,才讓女子順利在2月24日返家。而整起案件包含「協議費」、律師費、滯留生活費,以及罰款,共花費逾30萬港元(約新台幣126.6萬元)。
女子丈夫透露妻子回家後,心裡對拍照與南韓都有恐懼與陰影,還出現食慾不振、失眠等狀況,對於妻子因該案遭香港網友謾罵,他表示他們夫妻並沒有不認錯,只是認為懲罰太重。
更多《鏡新聞》報導
30歲台灣投資客京都旅遊「偷拍女子裙底」 遭日本警方當場逮捕
中國復旦大學研究員「一字不漏抄襲台生碩論」 校方證實學術不端
台電副處長按摩伸狼爪 噁問小30歲女下屬「有無高潮」遭判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