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7歲的香港婦人於去年(2024)前往韓國旅遊,因為在當地的「汗蒸幕」(類似公共澡堂)打卡被捕,婦人的丈夫劉先生指控韓國檢方拖延審理的進度,並表示接連支付了「協議費」、律師費等,加上判決確定後的罰款,一共大約花了30多萬港幣(折合新台幣約126萬元),滯留韓國8個月且歷經漫長的審理後,婦人才能於今年2月底返國。
根據《東張+》、《香港01》報導,來自香港的一名婦人去年7月參加濟州島旅行團,因在汗蒸幕拍照打卡遭民眾發現後檢舉,雖然應要求刪除照片,檢舉者還是報警處理,婦人被逮捕,遭控「性暴力罪」,滯留韓國8個月之後被韓國檢方改控電話攝影罪,法院判決婦人需繳交2千萬韓元(折合新台幣約45.8萬元)罰鍰或是監禁1年,劉先生匯款之後,婦人才得以返回香港。
劉先生向媒體抱怨,他表示妻子出門喜歡拍照,這次到韓國濟州旅行,妻子在汗幕蒸拿出手機拍照打卡,疑似拍到當地人,但妻子的手機和其中的照片成為證物,無法再查看,他指出,妻子拍了什麼無人知道、也沒有看到,指控韓國檢方「黑幕、無透明度」,認為妻子遭到無妄之災。
劉先生也控訴,事發時有被要求支付9萬港幣(折合新台幣約37萬元)的和解金,但付款後仍要等待上法庭的程序,他懷疑是騙局就未付款,但由於遲遲等不到開庭,婦人不得已滯留當地,生活費也是一項不小的開銷,直到大約10月,韓國檢方要求支付5萬港幣(折合新台幣約21萬元)的「協議費」來排定開庭日期,不然就得繼續等。
劉先生無奈之下支付了這筆協議費,又花了3.8萬港幣(折合新台幣約16萬)的律師費,才能在今年1月開庭;而綜合旅費、罰款等費用,這趟「旅程」中約花了30多萬港幣;婦人於21日搭機返回香港,看見丈夫和親友接機忍不住痛哭失聲,讓劉先生十分不忍,認為妻子沒有了解當地文化有所不對但罪不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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