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統計處今(25)日公布113年最新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等校正歷年各月薪資調查統計結果,顯示113年男性工作者平均時薪,高於女性工作者15.8%,國內女性每年平均要多工作58天,才能拿到和男性相同的年薪。
勞動部表示,目前世界各國皆以縮小性別薪資差距為目標。不同性別的平均薪資除了受到性別影響外,還與工作性質、職類、年資、學經歷等因素相關。根據國內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台灣女性平均時薪為新台幣327元;男性平均時薪則為389元,差距15.8%。值得關注的是,去年日本性別薪資差距為29.7%;南韓則為29%,目前台灣男女薪資差距仍遠低於其他主要國家。
勞動部指出,國內女性時薪為男性的84.2%,代表女性每年需要多工作58天,才能拿到與男性相同的全年薪資。此外,雖然女性需要增加的工作天數與民國100年的66天相比,減少了8天,但和前一年的56天相比,反而增加2天。
勞動部說明,由於國內電子業、製造業等高收益產業近年蓬勃發展,且產業中男性職員遠多於女性職員,導致電子與製造業中,男性時薪平均為668元,女性卻僅有393元,性別薪資差距為41.2%,較去年上升1.9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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