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25)日公布統計數據,113年我國女性平均時薪新台幣327元,是男性389元的84.2%,性別薪資差距15.8%,推算出114年「同酬日」為2月27日,即女性需較男性多工作58天,才能獲得相同的全年薪資,較前一年增加2日,而與日本、南韓及美國等主要國家相較,近年來我國性別薪資差距均為最低。

勞動部說明,「同酬日」是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前一年性別平均時薪差距,計算當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的工作日數。由於主計總處於113年3月依據最新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等,校正歷年各月薪資調查統計結果,勞動部配合修正歷年性別薪資差距及同酬日,將113年「同酬日」修正為2月25日。
勞動部指出,依照薪資調查113年初步統計結果,我國女性平均時薪新台幣327元,是男性389元的84.2%,性別薪資差距15.8%,換言之,女性需較男性多工作58天(365日曆天×15.8%≒58天),才能達到與男性相同的全年薪資。因此,自114年1月1日起算58天,114年「同酬日」為2月27日,較113年增加2日。
勞動部表示,113年我國性別薪資差距15.8%,較100年之17.9%,下降2.1個百分點,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66天減為58天,亦減少8日。
勞動部分析,113年性別薪資差距與112年的差異,主要受二項因素影響,包括少數主要產業如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性別薪資差距較大,以及部分主要業別如餐飲業與醫療保健業中,不同性別從事不同職類的薪資增長狀況差異。
勞動部表示,與日本、南韓及美國等主要國家相較,近年來我國性別薪資差距均為最低,113年我國性別平均時薪差距15.8%,續低於日本之29.7%(112年)及南韓29%(112年);至於美國,因其所發布之性別薪資差距資料係以中位數計算,若以我國年薪中位數與其週薪中位數相較,112年我國性別薪資差距12.3%,亦低於美國之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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