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立法院在野藍白立委推動通過三讀修改《選罷法》,規定罷免連署需加提供身分證影本,行政院對此提出覆議並於今(11)日遭立院在野黨以人數優勢投票否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說,這是行政院長卓榮泰第三度提出覆議,反對選罷法增修條文要求罷免案提案人、連署人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的規定。這不僅與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背道而馳,還狠狠打臉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以及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王美惠等人過去曾提出相同內容的公投法修法案。
翁曉玲說,(當時的連署人包含現任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賴惠員、陳 瑩、沈發惠、張宏陸、邱志偉、吳思瑤、伍麗華、黃秀芳、吳琪銘、陳秀寳等)。
翁曉玲表示,過去,民進黨全面執政時的行政院和中選會都曾支持公投法修法,要求提案人與連署人提供身分證影本,以杜絕連署造假、抄名冊等亂象。蘇貞昌當時更強調,有心人士濫用罷免連署制度,政府不應放任民主工具被用來傷害台灣。然而,如今行政院卻翻臉不認,甚至以「侵害隱私、限制參政權、增加行政負擔」等牽強理由提起覆議,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
更多FTNN新聞網報導
罷免死人假連署、抄名冊增罰則「可判5年以下」 翁曉玲勸勿以身試法
卓榮泰內閣覆議已連二敗 《選罷法》今覆議投票若再敗被要求下台
選罷法公布修正前送件適用罷免舊制 翁曉玲:中選會應遵循「程序從新」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