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立法院在野藍白立委推動通過三讀修改《選罷法》,規定罷免連署應增加提供身分證影本條件,行政院對此表達反對病提出覆議,但於今(11)日遭在野黨投票否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這次選罷法修法明確增訂罰則,如未經當事人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元以下罰金,且追溯期長達20年。奉勸所有試圖連署造假的人,不要以身試法。
![罷免死人假連署、抄名冊增加罰則可判5年以下 翁曉玲奉勸勿以身試法](https://i01.ftnn.com.tw/a/24/129/2412915512770360458055.jpg)
翁曉玲說,她要問行政院長卓榮泰,如果檢附身分證影本會侵害隱私,那麼日常生活中辦理銀行開戶、辦手機門號、簽約時,是否也都算是侵害人民隱私?如果罷免連署檢附身分證影本是對民主的打壓,那麼民進黨政府過去的立場是精神錯亂嗎?
翁曉玲強調,更可惡的是,中選會如今竟然扭曲法律規定,刻意護航罷免案,主張只要在新法公布前提出的罷免案,即便還未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仍適用舊法、不需檢附身分證影本。這種說法完全違背「程序從新」原則,甚至連戶政機關都被禁止實地查核有疑慮的連署資料,根本是公然包庇造假行為。這次選罷法修法明確增訂罰則,未經當事人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元以下罰金,且追溯期長達20年。奉勸所有試圖連署造假的人,不要以身試法。
翁曉玲指出,檢附身分證影本,確保罷免連署真實性,杜絕假連署、死人連署、抄錄名冊等亂象,才是維護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方式!請大家共同支持這項改革,一起守護台灣民主!
更多FTNN新聞網報導
罷免連署增加提供身分證影本被提覆議 翁曉玲:卓揆狠打臉蘇貞昌、蘇巧慧
選罷法公布修正前送件適用罷免舊制 翁曉玲:中選會應遵循「程序從新」原則
藍白聯手推《選罷法》連署加嚴三讀 內政部「深表遺憾」:限制人民行使罷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