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先前有一名女地主,架設金屬圍籬,把私有的道路土地,統統圍起來,將近半年的時間,其他居民根本無法通過!如今,女子判決結果出爐,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個月,緩刑3年,還得支付公庫20萬元!
馬路上矗立著一整排鐵圍籬,還有立柱,阻擋道路去路。乍看之下,以為是臨時施工。不過這排圍籬,已經放了將近半年,這半年的時間,居民根本無法通行,氣到不行。
當地居民vs.記者:「要繞啊,繞道啊,村莊的道路都很窄啊,(啊這樣為難到大家了),對啊,也是影響到村民安全啊。」
這裡是金門前水頭。先前,一名黃姓女子,分別以150萬元、50萬元,登記取得道路土地,竟然在8月,在路上架設金屬圍籬網以及立柱,占用範圍長達119平方公尺,當地居民想過,根本過不了。
當地居民vs.記者:「會怕啊,我小時候就走這條路,這條,我都走這條,今年70幾歲沒看過這樣封路的,(所以很生氣喔?)對啊,氣死了。」
居民找上警方也沒轍,女子就是不拆,最後依公共危險起訴,如今判決結果出爐,女子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圍籬統統都得拆掉,還給居民回家的路。一大早,相關單位與警方,立刻來到現場拆牆,一個個立柱圍籬網被拆掉,道路終於能夠通行。
金門縣政府參議王登緯:「這個既有道路上的私有土地,如果每一個私人土地要把它圍起來,可能很多路都走不通,就違反大法官400號的解釋,不能去做一些阻絕設施,影響民眾通行的權利。」
根據了解,女子買上的這塊地,是私人土地,因為原地主死亡,15年後沒人辦理繼承,依照規定,移請國有財產署進行標售。只是雖然私人土地,但依刑法規定,不得阻擋供人車來往的道路,女子的行為,已經影響交通安全,被依公共危險罪判處5個月徒刑,緩刑3年,更要上繳20萬元給國庫。除此之外,架設圍籬的男子,也被判3月徒刑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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