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茵/台北報導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嫌洗錢及組織犯罪等案件,涉案金額高達新台幣217億元。新北地檢署對郭求處有期徒刑15年,法院則裁定他以2億元交保,新北檢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17)日駁回,郭哲敏確定交保。
檢方指控,郭哲敏經營博弈網站、地下匯兌,洗錢高達217億餘元,犯案時間相當長,且至今依然不認罪,依《銀行法》、《組織犯罪條例》、賭博等罪向法院具體求刑15年、親信張旭昇則求刑10年。
對此,新北地院日前辯論終結,裁定郭哲敏以2億元交保,張旭昇2千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得配戴電子腳鐐,接受監控8個月。
新北檢對此結果不服,16日提出抗告,高院認為,審酌全案已經辯論終結,並定5月29日宣判,再綜合考量檢察官所提被告2人具保金額、相關強制處分、施以科技監控之意見,加上2人涉案情節、身分、地位、資力、不法所得、羈押期間等情,認命具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應有相當程度之約束力,而能防止其等逃亡,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檢察官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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