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立法院上週五(12 月 20 日)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的聯手下,通過充滿爭議的《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修法。不僅修法內容引起沒收罷免、癱瘓憲法法庭及掏空中央的質疑,程序上更是充滿瑕疵。尤其在二讀程序中,又出現「最高機密」版、表決前最後一刻才把黑箱條文拿出來,甚至內容修修改改,外界根本無法知悉修法實際內容為何。
自國會擴權法案被憲法法庭宣判違憲後,藍白捲土重來,只是這一次連憲法法庭都深陷泥沼。《沃草》專訪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張嘉尹,他認為除了先前國會擴權法案的救濟之路必須再次貫徹,在憲法法庭有可能癱瘓下,社會也該開始思索總統不公佈法律或行政院長不副署這些手段的使用的時機點為何?他說,目前最不需要的就是事前自廢武功,就像有人穿鋼鞋要踹你,當然也可以正當防衛。
三法修惡後可以怎麼救濟?
覆議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 10 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覆議案,應於送達 15 日內作成決議,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經全體立委 1/2 以上(57 人)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總統也必須在收到結果的 10 日內公告新法,法律於公布後 3 日生效。
釋憲
國家最高機關包含總統及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或 1/4 以上立委(29 席)認為法律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釋憲。但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所強推的《憲法訴訟法》若生效,再目前大法官缺額下,憲法法庭將直接被癱瘓。
公民複決
意即透過公民投票,補救立法、修憲案、重大政策的疏漏。但因《公民投票法》規定,但最快投票時間為明(2025)年八月底,目前被視為緩不濟急。
總統不公布法案、行政院長不副署?
行政院覆議、總統公布、釋憲」是先前國會擴權法案的救濟路徑,張嘉尹認為,今年五月以來的這條路一定要走,在體制內盡最後的努力。
不過,接連兩個會期,藍白都在程序瑕疵下,通過高度爭議性的法案,甚至用《憲訴法》試圖癱瘓釋憲的可能。外界也因此出現了要求總統不公布法案、行政院長不副署的呼聲。
張嘉尹指出,在憲法法庭這個「體制內講最後一句話」的角色都被封殺下,總統是不是要考慮以不公布法律的方式,行使某一種不成文的違憲審查權?他指出,當然過去沒有前例,但並不是表示絕對不可以。
張嘉尹認為,直接宣稱是「違憲」太過武斷,因為《憲法》並沒有這樣規定,要看整個憲政體制怎麼解釋,以及現在面臨的問題,畢竟現在的立法院也是史無前例。
他說:「面臨史無前例的立法院,如果沒辦法在法學上有比較開闊的思考,是不是事先都把自己的手腳都綁住了?就好像有殘暴的人穿鋼鞋要踹你,還乖乖坐在地上被踹?對方既然都動武了,當然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張嘉尹質疑,這種假中立的評論,對於立法院的牛鬼蛇神、群魔亂舞完全視而不見,然後一直呼籲行政權要「溫良恭儉讓」,等於是要人當沙包挨打。「這種主張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一開始就要把總統、行政院長的手先捆起來?面對對方虎視眈眈要拿刀子桶你,卻還是要求要遵守遊戲規則?是要整個已經失衡的這權力分立運作,再更失衡一點嗎?」
張嘉尹強調,當然也不是主張將這種處於憲法邊緣的手段,整天拿出來用。只是身為一個民選、這麼多人支持選出來的總統,也掌握這麼大的行政權,在危及的時刻,也必須思考抵抗手段。
他說:「我們其實需要去想的,並不是說它絕對不可以用,而是總統在什麼條件之下行使才有它的正當性?一開始就說總統就不行這樣做,那國家就會壞掉了。」
行政院長的副署權也同理。張嘉尹指出,副署權和憲政體制有關係,如果是議會內閣制,副署權就是實權;但如果是其他的體制的話,副署權有可能是虛權。但是無論它是實或虛,一個有責任感的行政院院長,看到違憲疑義這麼大的法律,難道他沒有任何的責任來阻止嗎?《憲法》37 條還在,修憲多次也沒有把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拿掉,這當然還是行政院長的一種政治權力。
張嘉尹再度強調,總統不公布法律、行政院長不副署法案這些手段,已經處於「民主內戰」邊緣,必須很例外、很謹慎的使用。把體制內的路走遍了,最後才來思考這個手段。
他樂觀認為,目前不必先自廢武功,也還不需要每天把總統不公布法律、行政院長不副署權掛在嘴邊,以至於模糊焦點。現階段重點還是讓憲法法庭發揮作用,才是成本最低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