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自隆(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兼任教授)
這幾天天寒地凍,但青鳥再飛,18日晚在國民黨中央前集會,19日與20日則在立法院外集結,抗議《財劃法》、《憲訴法》、《選罷法》後續的三讀,既有代議政治,但群眾卻聚集表達訴求,而且是挺執政黨,場景跳Tone,現場可以激情,而躲在家中取暖的民眾更要回歸理性思維,瞭解抗爭的原委。
先說《財政收支劃分法》,簡單說是搶錢啦,國民黨認為現行制度下,中央集中過多財源,而且25年從未修訂,限制地方的財政自主權,修法建議將中央分配給地方的稅收比例從25%提高至40%(最多可釋出6612億元),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源,但中央可用相關的財源就會剩至1157億元。
從新劃分現在六都中國民黨執政四都,和民進黨執政的高雄、台南都有好處,但民進黨認為手邊沒錢,就成不了老大;這種情形很像中央集權的大家庭,兒女賺的錢都要上繳,父母是家督,決定每個兒女分配多少零用錢,家長權威淋漓盡致;所以執政的民進黨死抱著錢不放手,是可以理解的,手邊沒錢,威權瞬間瓦解。
讀者先瞭解這種狀況再來決定支持哪一邊,不過今天如果中央是國民黨執政,民進黨是「地方包圍中央」,提出修正的一方打賭是民進黨,不是嗎?
再說《憲法訴訟法》,現行規定未明確定義「大法官現有總額」,導致在大法官人數不足的情況下,少數大法官仍可做出重大憲法裁判。所以國民黨提案,主張將「現有總額」明確定義為《憲法增修條文》所定的15人,以符合憲法精神,並提高憲法裁判的作成門檻,要求至少10位大法官同意才能做出裁判。
民進黨則擔心所提的大法官人選被封殺,人數達不到修正規定,會導致憲法法庭停擺,無法運作,而影響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並認為「10位大法官同意」門檻太高窒礙難行。
這是專業的憲法問題,一般民眾可能無法判斷誰是誰非;但10月大法官「實質廢死」的解釋文,讓民怨炸鍋,惡人輕賤生命,不把別人的命當一回事;而新任大法官的審查,又有多人表示支持「廢死」,讓民眾很難站在大法官這一邊。
再說,大法官死刑釋憲有8道關卡,要判死刑只限「犯最嚴重之罪」,而且大法官還要求判死要「一致決」,審判過程各級法院法官,含地院、高院、最高法院只要有一位法官不同意判死,惡人凶徒就可以逃死;既然判死都是「一致決」,釋憲又是何等大事,要求至少三分之二的10位大法官同意似乎也非強人所難。
最後談《選罷法》,國民黨要修改4項條文:
- 公職人員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進行罷免的提議與連署。
- 民眾連署罷免時,需附身分證影本。
- 罷免投票的同意票數,需超過該公職人員當選時的得票數,罷免才過關。
- 選前禁止公布民調的時間,從10天減為3天。
現行選罷法75條是「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與修正案差別在哪裡?修正案將罷免時間明確化,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進行罷免的提議與連署,免得有人當當選,不服氣的政黨或對手,就鼓動籌畫罷免,將選舉、罷免視為兒戲,這條應該支持。
「民眾連署罷免時,需附上身分證影本」,現行規定無此規定,只要填寫表單即可,如此將使連署加嚴,民進黨認為這是沒收民眾罷免權,但既支持罷免,明確表明身分才是負責的表現,以免浮濫,不是嗎。
「罷免投票的同意票數,需超過該公職人員當選時的得票數」,亦即某甲當選票數30,000票,但要罷免他,至少要30,001票;如此將使罷免變得嚴格,依此條件陳柏惟2021年就不會被罷免掉,現行《選罷法》規定,該次罷免總投票人數為294,976人,開票結果為同意票77,899票,不同意票73,433票,投票率51.72%。由於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達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73,744),因此罷免成功。
2020年立委選舉,陳柏惟參選的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選舉,得票數為11萬2839票,而2021年罷免案,同意罷免陳柏惟的票才77,899票,遠低於他的當選票,依國民黨提的《選罷法》修正案,必須有11萬2840票以上才算成案,難度很高,所以若依修正案,陳柏惟仍可保有立委資格,上電視的抬頭就不用寫「立法院榮譽顧問」。
原規定好,還是修正案好?原規定可以讓打混的民代、首長提早滾蛋,但修正案也可以說,不應該以少數的新民意,推翻多數舊民意的決定。
其實政治不是講理的地方,《選罷法》修訂要從政治角力來瞭解,國民黨會提修正案是因為傳言民進黨要在各地罷免得票數在邊緣的國民黨立委,但國民黨可不是吃素的,民進黨也有得票數在邊緣的立委,等著被罷免;不修訂明年將遍地烽火,政務停滯;所以這個修正案,不是國民黨得利,民進黨也一樣得利,民進黨在立院的抗爭,是演給選民看的。
「選前禁止公布民調的時間,從10天減為3天」,這條我舉雙手反對,在台灣選舉民調不是「發現事實」的工具,而是造勢工具,所以假民調滿天飛,假民調不只騙選民,也有用來騙自己候選人,2000年總統大選,選後有位候選人感慨說,選前民調都說我會贏,開票怎麼會輸得這樣難看;而且台灣選民很多是西瓜族,只投贏的那邊,所以公布民調時間減為3天,會造成資訊極度混亂、選民不安,更會造成選後滋擾。
《財劃法》、《憲訴法》、《選罷法》三法修訂的紛擾,講白了就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今天若是國民黨執政,提出相同內容修正案就是民進黨,或許「藍鳥」也會跑出來,台灣政局永遠陷在「換位置換腦袋」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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