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涉入台北市長任內的京華城弊案,在羈押113天後,台北地檢署今(26)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起訴案情。北檢表示,柯文哲涉收賄公益侵占等4罪、犯罪金額9371萬餘元,對他求刑28.6年併科罰金5千萬元;北檢更指出,偵查過程查獲撕碎便條紙,並指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
北檢指出,審酌被告柯文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
北檢表示,因此具體求處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其所犯公益侵占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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