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電業規劃能否走向能源規劃,納入土地空間、社會衝擊、自然資源、氣候風險等因素,主動回應電源開發對環境與社會的衝擊?
為尋找最小衝突的能源轉型路徑,成大團隊提出「台灣電業整合規劃指引」供決策者參考,指引中提出「全資源IRP」,旨在引導相關專業人員以整合性思維進行電業規劃。團隊建議,政府每年公布的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未來應納入全資源IRP,用更整體視角規劃未來電力,並建立專責的電力規劃與監管單位。
最小衝突的能源轉型路徑 成大團隊推電力規劃方法學
能源轉型過程中,常面對土地、生態、社會衝擊等壓力,如何盤點外部問題、整合資源,是電力發展規劃關鍵。成大整合資源規劃研究團隊提出「全資源IRP」,除傳統供需管理外,也將系統外部的多元資源納入討論,如土地空間配置、社會衝擊、自然資源、氣候風險等因素,以找尋「最小衝突、最大共識」的能源轉型路徑。
台灣科技媒體中心19日舉行「台灣電業整合資源規劃指引(IRP)線上記者會」,計畫主要作者、成大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教授王筱雯表示,參與式規劃將貫穿「全資源IRP」方法學的四個階段:參與式規劃、情境評估、系統測試及提出轉型計畫。
整合資源規劃(Integrated Resource Planning,IRP)是一種用於電業規劃的方法學,從系統角度出發規劃電源開發。傳統IRP方法聚焦在電業系統內部的資源整合(如發電設施、儲能系統、電網及饋線、用電管理等),通常無法主動回應電源開發對環境與社會的衝擊。全資源IRP則仰賴完整的各項資源基礎資料。
王筱雯坦言,台灣在環境、社會、經濟等面向的基礎資料嚴重不足,是推動全資源IRP的困境之一。但他強調,能源轉型的規劃及情境模擬「不能等資料完整才開始」,資料有限的情況下,仍可透過假設和模擬,並結合專家與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以及基礎資料的逐步完善,滾動修正提高模擬及規劃的準確性。
模擬2030年能源情境 樂觀下有隱憂
團隊在全資源IRP的框架下,模擬台灣2030、2050年能源情境。在2030年樂觀情境中,台灣達成缺電風險低、電力排碳顯著降低、再生能源供給充足等目標。然而,高再生能源滲透率也提升單日系統負載變化幅度,系統更依賴儲能、需量反應等彈性資源。此外,即便全國總發電量充足,但離岸風場集中在中部,當地輸電線路若無法承載瞬間大量電力,反將提高供電風險。
王筱雯解釋,我國仰賴風、光電的大規模快速部署,恐怕在空間規劃、社會接受度面臨壓力,如離岸風電2029年目標達12.5GW,和當前有很大落差。
再生能源土地利用爭議不斷,團隊提出「最小衝突選址框架」,整合不同利害關係人對土地使用的優先排序,並疊圖分析、篩選出具發展潛力且價值衝突最小的地點,並與社區合作設計案場。
成大團隊建議IRP方法納電力供需報告 加州已有成功案例
成大團隊建議,政府每年發布的「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應納入全資源IRP的內容與流程,使其成為促進公共討論、引導市場投資的工具。為強化規劃的執行與追蹤,報告內容除了呈現電力供需現況、未來規劃與執行計畫,也應納入關鍵議題,如電價與民生消費、電力與空品調度、區域電網穩定等。此外,政府也應設立專責的電力規劃與監管機構,由國發會負責跨部會協調。
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環境研究學系助理教授Grace Wu指出,加州自2015年起強制所有電力服務提供者須每兩年提交一次IRP,由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加州能源委員會審查,所有民間團體都可註冊為利害關係者,參與討論。他表示,IRP制度設計能確保電力採購符合需求,加州所產出的發電組合方案(generation portfolios)已遠超當地的中期潔淨能源目標,「我會說那是一個巨大的成功」。
台灣電力公司綜合研究所所長鍾年勉表示,全資源IRP是一種科學、具說服力的方法,可供社會溝通基礎。但「全資源」範疇廣泛,涵蓋國土、法規、社會、技術等多層面,已超出台電權責範圍,有必要成立一個更高層級的監理單位,同時也須釐清電力規劃的主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