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今日下午2點45分開庭,怎料柯建銘沒請假也沒委任律師到場,庭務員點名3次仍未見老柯身影,法官呂政燁等候10分鐘後當庭諭知,將囑託拘提被告到案。
不過事後北院表示,關於媒體報導本院欲囑託拘提柯建銘一案,經承審法官當庭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並改定於115年6月23日下午2點40分本法庭續行審理。
依《憲法》規定,立委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而拘提是以強制力將被告解送至指定處所,包含違背受拘提人之意暫時拘束其身體自由,仍隱含逮捕之性質,故撤銷原囑託拘提。
對此,柯建銘受訪表示,自己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書;他今日姍姍來遲抵達法院的辯護律師也稱沒收到傳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