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信行指出,與美商史賽克的合作始於2012年,當時機械手臂輔助手術在台灣仍是一片荒野。為了讓這項尖端醫療技術落地生根,友信行投入了大量的資源與金錢,包括聘請國際權威Dr. Buechel駐台、重金進口大體舉辦11場實作課程,並建立完整的MPS(術式規劃師)技術團隊。友信行強調,這些成本高達6億元,成功將MAKO推進國內指標性醫院。然而,當市場趨於成熟,史賽克卻被指控趁疫情期間要友信行下訂72萬美元的耗材,隨後卻突然變更續約條件,將友信行經營多年的核心客戶郵政醫院直接轉為直營或撥給新經銷商。
由於雙方並未有「永久合作」及「獨家代理」的合約文字,對此,美商史賽克在法庭上主張,代理合約到期後本就無續約義務,且友信行並未達成預定的銷售業績(術式量目標),原廠依約有權指定其他經銷商。史賽克強調,所有的商業決策均是基於全球策略與合規考量,並否認有任何低價利誘或不正當阻礙競爭意圖。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友信行向美商史賽克求償4億餘元的請求。法院認為史賽克在台灣的銷售額未達獨占事業門檻,且機械手臂手術與傳統手術具備替代關係,因此不構成濫用市場地位。對於一審判決,友信行認為,應看重原廠在該特定技術領域的絕對主導權,如果原廠拒絕開立授權書、拒絕設備升級,無異於利用技術封鎖將代理商置於死地。友信行已提出上訴,將在二審程序中提出更多證據,請求法院正視本土代理商在國際商務關係中應有的尊嚴與公平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