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鮑魚大王」鍾文智炒作存託憑證(TDR)遭判30年5月刑期定讞後不但潛逃,還爆出被合議庭法官私下裁定增保2000萬取代電子腳鐐,甚至擅自抽換了電話錄音文檔,偽造AB版不實電話記錄,被認為是要製造檢察官知情證據,甩鍋給檢察官。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1)日再提質疑「檢察官是什麼時候知道解除電子監控」?因法院後來裁定變更鍾文智報到時間地點,檢察官那時還是不知鍾文智已經解除電子監控了嗎?他認為不太可能,請高檢署說明清楚。

針對鍾文智案子的高院AB稿,黃國昌表示「水很深」。邱忠義審判長與受命法官要交付法官評鑑是最基本的處置,但司法院卻完全不敢回應,請問「高院最初是誰發新聞稿給媒體散播假消息?」新聞稿寫檢察官沒有表示意見一事「是假的」,因為檢察官當庭就表示意見了,但是高院沒有做裁定,竟透過法官私下電話聯絡,人就放了。
黃國昌指出,司法院對他們自己函覆的內容虛偽不實也未提出任何說明,司法院當初回覆他是「有做裁定」,但後來被他抓包根本沒做裁定,「鍾文智真的是有通天的本領。」昨天司法院對高等法院的處置是最基本的,但在這過程當中,是誰在一路護航,最後紙包不住火、群體炸鍋,此時才趕快斷尾求生,這件事情司法院要說清楚講明白。
另外,黃國昌針對檢察官的部分指出,檢察官當庭的確有表達反對不延長電子監控的意見,高院也沒做出裁定,僅用案件審理單、私下電話聯絡人就放了,但這件事情還沒結束,就算檢察官當初不知道,但目前為止也沒回答一個問題,就是「他們(檢察官)是什麼時候知道?是現在才知道嗎?」這件事情檢察官還沒有回答,「他們絕對不可能是到最近才知道解除電子監控。」這部分有必要請高等檢察署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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