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鴻偉/台北報導
股市炒手鍾文智因炒作多檔TDR,日前遭《證券交易法》遭判刑30年5月定讞,卻棄保潛逃遭通緝;主因是去年十月高院合議庭未延長科技監控,也未上傳裁定書引起爭議,FTNN獨家掌握,該合議庭不只未延長監控,甚至在今年1月中還讓鍾文智出境赴港「考察」三天,鍾文智疑似趁機勘查逃亡路線和處理國外金流,准允出境的裁定書(114聲17)卻不見於司法院公開裁判書系統,隱藏理由為「本件經程式判定為依法不得公開或須去識別化後公開之案件」,該合議庭連續兩度為鍾開後門,第一次裁定書不上傳,第二次隱藏裁定書,幕後疑雲重重。

根據《中央社》1月12日的報導,鍾文智因限制出境出海,今年1月初以赴香港參加碳中和新趨勢峰會為由聲請暫時解除,高院裁定鍾文智提出5,000萬元保證金後,於1月12至14日解除限制出境,15日起回復限制出境。
鍾文智主張他的事業版圖包括發展綠色能源,並有實績,獲得「信達君和公司」邀請於1月13日前往香港,擔任該公司舉辦「大灣區碳中和新趨勢峰會:大灣區綠色科技、碳權、金融、數字與人工智能」峰會的主講人。
FTNN調查,這個聲請從1月12日至14日,准許由律師朱世璋擔任保證人,全程陪同他出入境及參與峰會的相關行程,暫時解除他的出境、出海限制,使他可以於現場分享工程實務經驗,以促進國際及兩岸綠色科技、碳權等重要公共議題發展,並於峰會結束後,隨即在14日搭機返台,同時提供相關資料佐證。
當時由邱忠義擔任庭長的合議庭參酌相關資料後竟認定,鍾文智參與峰會確實具有公益性,也有親自參與必要,不宜以視訊或其他方式代替,且朱世璋當庭表示願擔任保證人,與鍾文智搭乘同班機前往香港、住相同飯店,也搭乘相同客運前往峰會地點,再陪同鍾文智搭乘相同班機返台,且若鍾文智未依期返台,朱世璋願依規定接受律師懲戒委員會的相關懲戒。

法院裁定准許鍾文智再提出5000萬元的保證金後,鍾文智在1月12日至14日暫時解除限制出境,1月15日起則回復限制出境狀態;然而該份裁定書和去年10月未延長監控的裁定書一樣,司法院公開系統都未見,不同之前未延長監控的裁定書根本未上傳,這次讓鍾文智出境的裁定書則是上傳後隱藏,以「本件經程式判定為依法不得公開或須去識別化後公開之案件」,造成連續兩份有利鍾文智的裁定書都未公開,若說這其中沒有人善用巧門漏洞或故意為之,連法官們自己都不信。
鍾文智被控曾以大量人頭帳戶炒作TDR,再以連續相對成交、高買低賣或虛掛買單等對市場詐偽手段,不法操縱其價量。法院一審判處鍾文智18年徒刑,經上訴,二審認定鍾文智行為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及高買低賣證券罪,判刑17年6月。
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今天(31日)發表聲明,譴責高院及合議庭於事件爆發後,為圖卸責竟誣賴檢察官並卸責書記官,呼籲司法院調查並請高院啟動法官評鑑或議處。
對於關於鍾文智案加保新臺幣2,000萬元未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乙事,高院法官自律委員會下午決議:建議院長以本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至於陪席法官蔡羽玄則不付處置。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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