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因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影片,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被判刑8個月。此案上訴至二審,於26日開庭,黃子佼在庭上改變一審不認罪的態度,承認部分罪名。他請求法院改判為易科罰金或緩刑,避免入獄。對此,被害人要求黃子佼公開道歉並捐款2千萬元成立基金會,但黃子佼並未答應。

此案源於2023年6月黃子佼捲入MeToo風波,隨後查出他為情色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持有多達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遭檢方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台北地院於2024年12月一審判決黃子佼有罪,認定他持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助長了供需關係,且未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判處8個月刑期。
案經上訴到高等法院,今天二審開庭,黃子佼身穿藍色上衣,與律師一同進入法院。據《ETtoday》報導,本此庭訊約50分鐘,黃子佼對部分指控認罪,但對其他指控則辯稱下載時並不知道是未成年人影像。庭審過程中,有多位被害人現身指認,並要求黃子佼道歉被拒絕,另有被害人要求他捐款2千萬元成立相關基金會,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也遭到黃子佼拒絕。
庭審結束後,黃子佼在律師陪同下離開法院,面對媒體和抗議者的圍堵,他全程保持沉默。上車前,他突然低頭90度鞠躬約3至5秒,隨後才起身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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