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台中市清水區一棟近50年的老舊大樓,22日凌晨發生5、6樓無預警坍塌,所幸無人傷亡。經調查,該大樓原由建商與地主合建,但因建商資金不足,頂樓兩層尚未完工,長期曝露在風吹日曬下,鋼筋、水泥結構劣化,恐是釀禍主因。台中市都發局表示,將針對5樓及6樓的10戶所有權人分別依法裁罰30萬元,合計60萬元。

事發後,台中市都發局立即展開塌陷物清除作業,以降低樓板載重危險,並確保周邊住戶安全。市府指出,依據《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有義務維護建築安全,若未履行維護責任,可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本案5樓及6樓各有5戶所有權人,經查認定未善盡維護責任,因此分別開罰30萬元,共計60萬元。
市府強調,未來將加強巡查老舊建築,防範類似事故,並呼籲住戶定期檢視建物結構安全,及早維修維護,以確保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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