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隊在第4節爆發兩起嚴重衝突,先是比賽時間剩下10分31秒時,攻城獅球員蔡宸綱與夢想家洋將貝奇(Beau Beech)因為在搶球時雙方有肢體上接觸,造成貝奇在倒地時壓到對方,蔡宸綱隨即向貝奇揮拳,兩人都遭判違反運動精神犯規,勸架的蔣淯安也遭驅逐出場。

接著在比賽時間剩餘7分28秒時,攻城獅盧冠軒發動快攻,但此時夢想家洋將霍爾曼卻推了蔡宸綱一把,也造成盧冠軒倒地造成右腳踝骨折,賽後球團表示經過評估至少需要休養超過12週,也宣告本賽季確定報銷,同時攻城師也發出聲明表示,呼籲聯盟與夢想家球團「重視場上球員的安全」,避免傷害事件再度發生。
賽後TPBL聯盟經過技術委員會開會討論後,凌晨宣布攻城獅蔡宸綱犯規達到違反運動精神犯規C2以上,罰款新台幣2萬5000元、記點2點,而先前蔡宸綱就因嚴重違反運動精神行為已經累積達到4點,所以需要加處以禁賽1場,總共禁賽2場。
至於夢想家洋將貝奇,因為違反運動精神犯規C2以上,聯盟判處罰款新台幣1萬元、記點1點;而動手推人間接造成盧冠軒骨折球季報銷的霍爾曼,也達到違反運動精神犯規C2以上,遭聯盟判處罰款新台幣5萬元、記點6點,根據TPBL規章規定,違反運動精神記點累計6點,就需處以禁賽3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