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法利曾在中國實習及留學,能說一口流利中文,曾因拍攝嘲諷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相關影片,遭中網封殺,昨日他在YouTube頻道發佈一部「我被台灣禁止入境」的影片,指出他申請到台灣的就業金卡後,把美國的公寓退租、賣掉車子、跟親友道別,接著買了單程機票,決定搬來台灣,不料在搭機掃描機票時,被洛杉磯國際機場人員告知「不允許進入台灣」。
樂樂法利質疑,若被禁止入境台灣,為何還能申請到就業金卡,審查機構都沒發現任何問題嗎?且他也未收到台灣政府相關部門的裁處通知,直到去了機場才得知消息,讓他直呼:「真的很殘忍。」他坦言能接受自己的無知和疏忽帶來的懲罰,但至少能接獲官方的說明或公告,知道他被限制入境的期限。
對此,移民署昨日解釋,樂樂法利雖獲發文化藝術類就業金卡,但2023年來台涉及非法工作,遭台北市勞動局裁處在案,還在管制期,因此依「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管制一定期間無法入境,目前因在管制期間不符合核發就業金卡條件,已依規定撤銷其許可,並就相關行政作業流程進行檢討;若他日後符合解除管制規定,可再次提出申請。
勞動局今日則還原情況,指出當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接獲民眾檢舉,多位未申請工作許可的外國人參加國內數個電視台政論節目,經該處查證屬實,即移送勞動局依法裁處,但因裁處對象已不在境內,故移請移民署依法辦理。
勞動局重申,依《就業服務法》第43條規定,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同法第68條也提到,違反第43條規定的外國人,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此外,對於樂樂法利的處境,立委王定宇今日表示,肯定樂樂法利的反共立場及對台灣的支持熱愛,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當時他上節目被檢舉,同時他也申請就業金卡,政府部門某環節橫向溝通不良,形成拿到金卡可以入境,但又因被懲處,所以不得入境台灣。
王定宇指出,台灣是民主法治社會,處罰按規定,但可依法申訴保障自己權益,目前有委員在協助樂樂法利依法申訴,若無法成功,相信樂樂法利也能了解依法行政的情況,現在的處理方式既尊重台灣法也尊重每個人權益,希望能圓滿結束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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