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Z五名成員於2月正式向法院提告,請求確認與ADOR的專屬合約無效,主張公司違反合約條款,並試圖控制她們的個人發展,因此希望終止合作關係。然而,ADOR方面堅持合約仍然有效,並指責成員單方面宣布解約屬違約行為,於1月提起假處分申請,要求法院禁止NJZ成員獨立開展演藝活動。NJZ方面仍可對此裁定提出異議或上訴,爭取推翻禁令。不過,在最終結果出爐前,假處分仍有效,意味著NJZ暫時無法以獨立身份展開演藝活動。
如今法院裁定支持ADOR,使得NJZ的獨立行動受到影響,在假處分生效期間,NJZ成員不得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從事演藝活動,這也意味著原定3月23日在香港登台的計畫極可能受到影響,是否能夠如期演出仍待官方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