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7號)晚間,台北車站前一名女子,要搭三重客運265公車回家,她的腳才剛踏上公車,司機就關門開車,導致她當場被夾住腳,整個人被拖行20公尺,直到路人衝到車道大喊,司機才停下,女子手腳都有擦傷,而公車業者表示,已經致電道歉,也會進行賠償,對此公運處,以三重客運沒按照規定通報,沒善盡管理責任,開罰6萬9千元。
持續追蹤這名被公車車門夾住,慘遭拖行的女子,是名保全,她還原當下,肇事司機雖然有下車關心,但自己太生氣直接走掉,怒控對方沒有慰留,更沒有報警,反而直接離開。直到自己報案後,警方依車牌追人,通知司機來說明,她表示因為沒有注意還有乘客要上車,才會釀禍。
遭公車車門夾住拖行周小姐:「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情,因為有點誇張,司機只顧著看紅綠燈,她也沒有注意到,還有沒有乘客要上車。」
周小姐越想越生氣,她下班搭公車回家,但車沒搭到,反而被車門夾住拖行,滿身是傷,她指控,司機當下沒有積極處理。
遭公車車門夾住拖行周小姐:「她只有問我好不好,但因為我不想理她我直接走,那她沒有來攔住我,然後她應該也沒報警通知啊,因為是我自己報警。」
當時目擊的路人,都圍過去關心,肇事的司機,也下車詢問情況,不過後來就離開,事後周小姐自己報警就醫,還是警方獲報後,依照車號追查,才找到人。
案發的隔天18號,肇事的公車司機,就被通知到警局來說明,她供稱因為當時沒有注意,還有人要上車,所以才會關門開走。
公車業者事後,致電向周小姐道歉,司機供稱,當時看到周小姐離開,自己才會離開,警方認為,司機當下有下車關心,還不構成肇逃。
遭公車車門夾住拖行周小姐:「客運業者應該要管好職前教育的部分,以及這種意外災害,應該要教育公車司機,切勿要把受害者留在現場,而且要第一時間報警,因為沒有報警也沒有慰留,我比較沒辦法接受。」
肇事的朱姓司機,在三重客運,服務約9年,行車記錄良好,這回卻因為疏失,拖行乘客受傷,得面臨後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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