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訪問自稱在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戒護就醫時住在隔壁病床的室友Y,爆料檢察官林俊言曾到醫院訊問,且不止一次,還威脅沈若再不出去,公司可能會被「抽銀根」等言論。台北地檢署昨晚回應,報導指稱「抽銀根」屬子虛烏有,與事實不符。民眾黨今(19日)痛批,北檢2次濫用視察、不當訊問,並要求北檢說明去年10月14日偵訊到底有無筆錄?
網路媒體《風傳媒》昨報導以「北檢逼害柯文哲?沈慶京隔床室友聽到檢察官與他的極密談話」為題,專訪一名自稱曾睡在沈慶京病房隔壁床的室友爆料,直指檢察官10月11日、14日都曾到醫院訊問沈慶京,要求沈認罪,甚至威脅沈公司可能會被抽銀根等。北檢昨晚發新聞稿駁斥,並強調承辦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106條規定,「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按旬將視察情形陳報主管長官,並通知法院」,另針對「抽銀根」等指控,北檢亦強調屬子虛烏有,與事實不符。
民眾黨今發新聞稿批評,檢察官林俊言誤解刑事訴訟法第106條的法律定義,持續欺騙社會大眾,「假視察之名、行訊問之實」,違反程序威逼不成,事後才急著用「最速件」函通知法院,早已逾越檢察官守則,破壞司法公信,重創檢察體系的形象。
民眾黨指出,首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6條規定「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按旬將視察情形陳報主管長官,並通知法院。」重點在了解羈押被告之環境狀況,而非假視察之名,透過聊天恐嚇當事人,北檢兩次濫用視察,進行不當訊問,已違法正當法律程序。
民眾黨說,另據檢察官守則第6條「檢察官行使職權應依法定程序嚴謹審慎行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然而卻看到林俊言在醫院直接「威逼沈慶京咬柯文哲」,10月11日當日訊問兩個小時,錄音錄影卻只有幾分鐘,且筆錄僅紀錄「當事人保持緘默」,把訊問包裝在視察中,何時錄音錄影全憑檢察官決定;10月14日又假視察之名再度訊問沈慶京,甚至提及減刑規定以達目的,這不是「熱心告知」而是透過訊問「積極勸降」,請北檢具體說明,10月14日之偵訊到底有沒有筆錄,還是濫用視察的名義,繼續進行違法訊問。
民眾黨強調,檢察官不遵守正當法律程序,社會應該共同譴責,維護司法正義,避免檢察體系遭受破壞,然而我們卻看到執政黨發言人、議員為北檢護航,縱容司法工具成政治鷹犬,放任檢察官恣意妄為,更說明了台灣現在黨檢不分已成事實,實在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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