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CNN報導,一名外送員賈西亞在洛杉磯某家星巴克的得來速,準備拿取咖啡師做好的3杯咖啡時,有1杯蓋子沒蓋緊,導致滾燙的咖啡就灑到賈西亞身上,使他「嚴重燙傷、生殖器官毀損,並遭受嚴重神經損傷」,因此他指控星巴克未盡安全義務,未妥善固定熱飲杯蓋,才發生這場悲劇。
根據陪審團判決,賈西亞遭受了嚴重燙傷、毀容、神經損傷,並帶來長期身心痛苦,影響其生活品質。他的律師帕克(Michael Parker)指控星巴克未能妥善確保飲品容器安全,違反了「合理照顧義務(duty of care)」,因此應負責賠償。
美國星巴克則表示,「我們對賈西亞先生的遭遇深感同情,但我們不同意陪審團認定公司需負責的決定,並認為賠償金額過高,將提出上訴。」星巴克發言人也在聲明中表示,「我們始終致力於維持最高安全標準,包括熱飲的處理方式。」
這起案件令人聯想到1994年著名的麥當勞熱咖啡訴訟,女子里貝克(Stella Liebeck)被咖啡燙傷後,將美國麥當勞告上法院的案件,在一審時陪審團裁定里貝克獲賠近300萬美元(約新台幣9882萬元),最終判決麥當勞須賠償64萬美元(約新台幣21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