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家豪/台北報導
針對賴清德總統宣布國防部今(3/13)召開記者會,說明軍事審判新制規劃。國防部軍事新聞處處長孫立方少將主持會議,法律司司長沈世偉中將出席,詳細說明修法背景與方向。國防部強調,將以公平審判原則與人權保障為核心,重新檢討軍事審判制度,確保軍隊紀律與國家安全,而一般犯罪仍由司法機關處理。

2013年陸軍義務役男洪仲丘在軍中疑遭霸凌而不幸過世,引發民眾上街抗議,表達對軍檢體系的不信任,而後政府也廢除軍審制,但總統賴清德稍早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引發各界關注。
國防部指出,自2013年軍事審判法修法後,軍法案件全面移交司法機關,軍事審判僅保留戰時審判軍人犯罪的功能。然而,過去11年來,國防部透過內部訓練及軍法官借調至檢察署等方式,試圖維持軍法體系,但成效有限。國防部指出,若無正常運作的軍法體系,戰時軍審恐難以順利銜接,影響軍紀與人權保障。
國防部坦言,過去軍事審判因階級管轄、缺乏獨立性,導致社會疑慮,未來改革將確保審判符合公平審判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並兼顧人權保障與軍隊紀律。
未來軍事審判範圍將限定於現役軍人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的軍事犯罪(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一般犯罪案件則仍由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國防部計畫設立獨立的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避免外界質疑行政干預偵審。
此外,國防部將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參考《法官法》,針對軍法官的任免、遷調、評鑑與淘汰等事項,建立專門制度,以確保軍法官的獨立性與公正性。軍法案件涉及高度軍事專業,未來將規範軍法官須具備部隊服役資歷,方可參與偵審工作。
國防部也強調,將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研議推動全面強制辯護、廢除階級管轄,並就事實審與法律審的救濟機制廣納司法機關、專家學者意見,確保程序公正。
國防部強調,這次改革將與社會充分溝通,確保軍事審判制度既能嚴肅軍紀,也能保障軍人基本權利,進一步提升國人對軍法體系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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