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鴻偉/台北報導
藝人張秀卿的警官前夫林宏銘告發台南市麻豆分局長陳添新擔任航警局台北分局長時,犯下「五大罪狀」,陳遭檢索、約談後無保請回,林宏銘認為陳有串供可能,13日再度前往北檢補強證據,他接受FTNN訪問時表示,去年曾向警政署督察室反應,不料對方調查後回覆「證據不足、無法受理」,所以轉向北檢舉報,陳日前遭搜索、約談;林宏銘強調,陳在航警時期涉及違法違紀、劣績班班,他蒐集更多證據後,今天再來北檢提供給檢察官。

現在航警局服務的警務員林宏銘說,陳添新的五項涉及違法違紀,包括:一、未依規定簽到,而是由陳姓秘書、徐姓隨扈用便條紙貼在簽到簿,預留空格,防止被其他人簽死,涉嫌浮報超勤和獎勵。
二、陳的女兒當時讀大學,經常到分局找父親,陳未依規定辦會客、換證,隨意讓她進入,除了使用公家電腦打發時間,隨扈還要在分局長室站崗警戒,以免外人發現。
三、陳女曾在分局長室留宿過夜、徐姓隨扈還曾開公車務載她外出,明顯公車私用。
四、陳經常要求偵查隊替他買早餐,費用由同仁自掏腰包。
五、陳為自己方便,要求警隊備每日編排隨扈1名,並在分局長室待命,供他隨時差遣、處理私務。

林宏銘說,他已蒐集相關資料,陳添新每月約浮報超勤17,000元,兩年應該超過40萬元,而且目前只有警政署長可以編排安全維護勤務,陳每日排隨扈的作法,也不符規定,他認為陳請回後,可能找航警同仁串供,所以他才要再來找檢察官補強證據。對於檢調約談以及林宏銘的告發,獲得檢察官複訊請回的陳添新表示,全案現已進入司法階段,他不便表示意見。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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