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顧整個判決,北檢指出,黃子佼2014年註冊成為「創意私房」高級會員,購入多達2259個未成年影片,起初偵查時坦承犯行,後來又改口說「下載了還沒看」、「影片不是我拍的」,至今也沒與被害人等成立調解。對此,台北地院併酌以檢察官、辯護人對於被告刑度之意見等一切情狀,判黃子佼有期徒刑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可以每日折抵1000元改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針對持有影片數量,日前黃子佼律師大動作發函,強調不法影像只有7部,雖然遭到法院打臉,但為了讓大眾們熟知真相,網紅「絞肉機女神」特別曬出判決書截圖,強調「望周知,黃子佼持有2259個影像檔案!不是七個!不是七個!不是七個!」。

沒想到文章曝光後,立刻引來經常評論時事的女星、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發聲,直喊「太惡劣了」。事實上,在黃子佼事件爆發後沒多久,賈永婕就發起連署,盼立法院修法,建立對台灣兒少更安全的保護網,連署者另包括胡小禎、李佩甄、小S、黃若薇、隋棠、藍心湄、育兒作家「德州媽媽」、瑪麗、陶晶瑩、于美人、張曼娟、潘若迪、李李仁、于長君、岳啟儒、六月(蔡君茹)、王仁甫、季芹、高怡平、郁方等。
【原文出處】黃子佼律師辯「僅7部未成年片」!賈永婕怒噴這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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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