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自隆(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兼任教授)
公視有部好看的迷你劇集《死了一個娛樂女記者之後》剛下片,戲劇張力夠,一看就會黏著,這部戲一般觀眾可看熱鬧,但媒體工作者和新聞系所學生就得看門道了。

《死了一個娛樂女記者之後》原著小說由鏡文學出版,轉拍為8集迷你連續劇,公視以購片方式取得播映,內容是講一位八卦周刊的年輕女記者「放蛇」(化身採訪)扮演飯局妹,被餵毒然後墜樓,帶她入行的前輩,也是一位女記者因不捨而追查真相;故事帶出新聞價值判斷、採訪倫理、媒體與政經體系關係、新聞室社會控制等問題。
故事主軸是「放蛇」採訪,所謂「放蛇」是記者為深入瞭解事件真相,隱藏自己身分,化身觀察或參與事件運作,類似學術研究的「參與觀察法」,和幾年前有位女姓研究生就為寫酒女論文,而跑去酒店工作一樣,記者「放蛇」如同警方「臥底」,是很危險的行為,也有採訪倫理的爭議,但卻是八卦媒體狗仔會用的方法。
台灣在2003年之前並沒有「狗仔新聞學」,從日治時代到兩蔣時代,傳播媒體一直在嚴謹政治框架下運作,標榜「正派辦辦」,即使李登輝時代開放報禁與廣電媒體,媒體也都一直遵循正常規範,直到2003年黎智英把《蘋果日報》帶入台灣,也帶入「狗仔新聞學」,蘋果一炮而紅,發行量直逼三大報,於是這個規範框架被打破了;當然「狗仔新聞學」也不是黎智英首創,美國19世紀末20世紀初一些小報就熱衷醜聞的調查報導,稱為「扒糞」,而這樣的記者就被稱為扒糞記者muckraker,用現在的話就是「狗仔」,而這些小報,新聞學上稱之Tabloid,翻成現在用語就是八卦媒體,《死了一個娛樂女記者之後》書名和劇名的英文譯名也用Tabloid這個字。
如果我們把新聞學教科書所寫所教的,稱為「傳統新聞學」,那「狗仔新聞學」和「傳統新聞學」有甚麼不同?
首先是新聞價值判斷的差異,傳統新聞學會依循顯著性、影響性、衝突性、接近性、人情趣味來判斷事件event是否有成為新聞的價值;而狗仔新聞學著重「人」的顯著,名人才有新聞價值,以及人情趣味3B原則中的Beauty,即性與女人,所以會長期跟監名人,觀察和女人互動;當然事情夠大條也會引來注意,如果和名人有關,狗仔更不會放過。
其次是新聞來源,傳統新聞學通常是被動餵養新聞,因此依賴通稿、發言人提供資料,並配合現場採訪,而且新聞來源除非有保護之必要,否則新聞中必須明示;狗仔新聞學是主動挖掘新聞,因此會和警方一樣,養「線民」,線民是見不了光的,因此提供線索後,後續的「事實」就必須由記者去扒,所以全篇的報導看不到消息來源,在狗仔新聞中,記者就是消息來源。
三是事實查證,這點傳統新聞學和狗仔新聞學並無不同,電視新聞沒有事實查證,NCC會罰,狗仔新聞信口開合沒有事實查證,就會被告死,但狗仔新聞處理會留一手,第一波新聞不會全亮底牌,把王牌握在手中以求自保,讓被報導者不敢胡亂出手興訟,另方面也可以延續新聞熱度。
第四是新聞呈現方式,傳統新聞學鼓勵纯淨新聞寫作方式,檢視5W-H元素,以倒金字塔式呈現,一則新聞只寫一個主題,文長不超過600字,行文中立,不夾敘夾議,抽離記者與媒體立場,讓事實講話;但狗仔新聞學是感官主義取向,要刺激,越狗血越好,因是爆料,所以有圖有真相,讓觀眾或讀者直接看圖說故事,而且以標題取勝,不但要聳動,而且最好語不驚人誓不休,文長無限,視驚聳度而定,因為文長,所以要搭配副標題及圖表,以幫助讀者瞭解案主與案情、關係人來龍去脈。
除上述技術面的差異外,狗仔新聞學和傳統新聞學在「新聞哲學」還有三項不同取向:
媒體功能:古典新聞學認為傳播媒體有四大社會功能,即守望、決策、教育、娛樂;媒體延伸我們的視野去守望環境,替我們去看去聽,以形成投票、消費、意見型塑等決策,而在使用媒體的過程亦有教育與打發時間的娛樂功能。但對狗仔新聞學,重視的只是閱聽人感官刺激的娛樂功能,知道名人腥聞八卦,並無助於瞭解環境變化或形成決策,遑論教育功能。
採訪倫理:古典新聞學不鼓勵化身採訪,認為記者只是代表大眾去瞭解事實,因此不宜隱藏身分,身分必須揭露;但狗仔新聞學認為負面事件案主才不會講真話,必須用證據逼當事人吐真,否則真實無法呈現,而記者沒有司法調查權,不「放蛇」不偷拍,哪來的真相。
記者角色:傳統新聞學認為記者角色應是中立觀察者neutral observer,不帶感情,站在第三者角度不偏不倚觀察事件,若是事件重大被刻意隱藏,或閱聽人忽略議題的嚴重性,記者頂多扮演參與促動者participative advocator,以調查報導、深度報導來引起社會重視,最典型例子就是環保新聞,就有很多記者喜歡主動介入。而狗仔新聞學認為如此緩不濟急,而且未必可找到不見光的資料,重鹹才有閱讀率收視率,不能見光的畫面才有看頭,因此記者扮演狗仔是不得不然。
當年蘋果來台灣時,曾有一些藝人跑到天津街新聞局抗議,說蘋果妨礙隱私,要求新聞局把蘋果趕出台灣,這些藝人不知道出版法已廢,政府對平面媒體沒有管理法源,但如果政府可以出手,「狗仔新聞」應該被掐死或設限嗎?
回到《死了一個娛樂女記者之後》電視劇,劇中說「真理是站在有權力者那邊」,在戲裡面檢媒、政商一家親,電視台老闆強暴小模、逼死女記者,還說沒有一條新聞會從這間房間流出去;法律保護有錢人,要是沒有狗仔「放蛇」,的確真的甚麼事都沒發生,「狗仔新聞學」扮演制度外的檢調,規範政客富商行為,這是正向的肯定;但哪會週週有大事發生,因此絕大部分的八卦周刊內容,都是影視名人偷腥、整形、開趴,瑣瑣碎碎,適合擺在髮廊讓人隨手看隨手忘,功能就是打發時間而已。
所以呢,狗仔新聞學是暗黑社會的防腐劑,還是集體敗德的偷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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