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周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學生,雙方相約至摩鐵約會,發生性關係。事後女學生指控周男性侵,提告至法院。然而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判決周男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繼續上訴。

2023年6月周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已成年的女學生,雙方相約至摩鐵約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內容,2023年6月周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已成年的女學生,雙方相約至摩鐵約會。女學生在赴約前,曾與阿平約法三章,明確表示僅同意愛撫、親吻等行為,不發生性關係,並在抵達摩鐵前提醒對方,「你等等絕對不可以越線喔」。
然而當晚雙方親密互動後,最終仍發生性行為,男子在對方僅同意進行性器官交合以外的性行為後,仍持續挑逗、誘惑對方稱:「但你之後還是要把棒棒放進去」、「你會想要稍微忍一下嘛、慢慢熟悉,對方回稱:「可以手指試試」、「因為男生一定都會想要放進去」,對方回稱:「沒事,就試試看,我會痛就跟你說」。

事後數日,女學生向同學求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事後數日,女學生向同學求助,並經討論後決定透過通訊軟體「套話」取得證據,隨後驗傷提告。面對指控,周姓男子喊冤,表示女學生事前曾詢問他是否攜帶保險套,雙方互動過程中,他亦多次確認對方感受,且事後兩人仍持續聯繫,甚至女學生還曾詢問「哇,你居然還會聯絡我」。

女方選擇驗傷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案件存在合理懷疑,檢方未能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周姓男子確實違反女學生意願,無法達到確信為真的程度,因此判決周姓男子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檢方未能提出足以推翻原判的證據,因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進一步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往下看更多】
● 學生險撞見!男老師「上課日」輕生 陳屍教室內
● 明起飆「30度↑」!這日後大變天 先雨炸全台再降溫
● 快訊/雲云董座吞30公分刀!高大成曝背後用意
【今日最熱門】
● 醫起看/諾羅病毒襲日!男吃完便當亡 醫:1類食物避免
● 學生險撞見!男老師「上課日」輕生 陳屍教室內
● 5個月前才帶家人出門玩!日本39歲女星癌逝 最後貼文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