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輩子,穿皮鞋的日子屈指可數。不對,或許應該說,我這輩子,成年之後,穿皮鞋的日子,屈指可數。
布鞋腳氣擋不住自以為是的帥氣
上大學之前,還是得穿皮鞋的,尤其高中時,上學前還常常得擦鞋油,我有幾個同學,大盤帽硬是摺成船型,皮鞋擦得 ㄅㄜ 亮(我唸的是士林高中,男女合校,對正在發情期的高中生而言,正常運作而已)。
上了大學,服裝解禁,經常穿的鞋子,就是涼鞋與球鞋,尤其是一款叫「中國強」的帆布球鞋,雖說台灣氣候濕熱,穿帆布鞋容易有腳氣,可是腳氣,永遠擋不住自以為是的帥氣。
當完兵,去了美國,「中國強」也穿過洋,然後,尷尬了。
Converse All Star 商標 竟然犯了國民黨大忌?
初抵美國,逛 Shopping Mall,運動鞋店看到一款鞋子,挺像「中國強」(1960年代台灣製造的帆布鞋),只不過多了個星星的商標。問友人,才知道那是美國有名的球鞋 Converse All Star,原本還擔心中國強穿壞了怎麼辦,這下子可好,升級版早就在美國等我。
當然,幾年之後才知道,原來 Converse 不是「中國強的美國升級版」,實情是,中國強根本就是「Converse 的台灣海盜版」。
當年,台灣年輕人開始穿中國強的年代,正好也是美國商品大量找台灣廠商代工的時代,帆布鞋自不例外。有了代工的經驗,聰明的代工廠商依樣畫葫蘆,做出了平價版的台版 Converse。
好笑的是,因為 Converse All Star 的星星商標,犯了國民黨的大忌,在那個中國五星旗一律被改名為污星旗的年代,你足蹬一雙紅星商標球鞋趴趴走,我看你是存心往綠島的方向逕直走去。
Converse All Star 法蘭絨格子襯衫=搖滾同路人
很快,我就穿上了 Converse All Star,然後發現,認識的同學裡只要有嬉皮感覺的,很多都穿這款球鞋,如果再加上法蘭絨格子襯衫,那就幾乎可以確定,對方是可以聊搖滾的同國人。
有一天,一位較熟的同學跟我說,既然我那麼喜歡 Converse 球鞋,那他帶我去學校西邊的一個小鎮 Westport 逛逛,於是我們驅車往 Westport 開。那是康州最富有的小鎮之一,我曾經在那邊的中國餐廳打過工,所以對該鎮還算熟。
同學開著車在臨近大西洋海邊的住宅區鑽進鑽出,然後開到了某個湖邊的公路,路旁停下車,他對我說,「有沒有看到隔水的那棟漂亮房子?」「看到了,怎麼了?」「那棟豪華別墅的主人,就是 Converse 球鞋的老闆」,我喔了一聲,然後,根據同學的說法,我的人生更加圓滿,因為我連最喜歡穿的球鞋,它的老闆住哪裡都知道了。
不是嗎?要說追星,我追得算早。
我認定 Converse 百搭、搖滾樂與嬉皮生活
養成穿球鞋的習慣,主要還是兩件事:搖滾樂,以及嬉皮概念裡的簡樸生活。其實我認定的搖滾與嬉皮,原本就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概念,當然,此處講的搖滾,主要還是民謠搖滾,搖滾的世界太大,有些搖滾類型,其奢華、做作的程度不禁讓人懷疑,有必要這樣玩搖滾嗎?
其實,人到了一定年紀,穿著早就定型,可是因為不同的價值觀,有人就是需要藉著外表的加持,來肯定自己的人設,滿足自己的慾望;當然,更多的人則完全沒有這種需要,因為清楚,正常的人設其實與外表的光鮮亮麗無關。
我的嬉皮觀,養成於大學時代,顯示在外表的,當然就是長髮,可是講到嬉皮這個大概念,如果只及於頭髮長短,未免過於膚淺,嬉皮應該是一種人生態度,它黏著的,應該是價值,在價值的指引下,大家執行的方式也許有異,可是最終還是殊途同歸。
我的嬉皮生活,長久以來就是簡單兩字,飲食簡單、相處簡單、目的簡單、成就簡單、生活簡單,多年以來,除了文化生活如創作,比較無法簡單待之,還有就是後來參與民主政治,對於民主應該要有的產出,比較無法簡單待之以外,嬉皮的我,慾望著實不高。
於是再繞回 Converse 球鞋,除了認定它百搭之外,另一個一直穿它的原因就是,球鞋再貴,也比皮鞋便宜,尤其,穿 Converse,根本就沒有破損不破損的問題。近些年,牛仔褲刻意以千瘡百孔面貌出廠,是為流行,不過這個觀念瞎打誤撞,也造福了我這種不但牛仔褲穿出大小破損捨不得丟,其實就算球鞋,基本上都可以穿磨出洞的「中產嬉皮」。
對衣著並不強求的工作環境
一個人一生的衣著習慣,跟他(她)的生活與工作密不可分,我常覺自己是個幸運的人,因為我工作的環境,對衣著並不強求。
上個世紀八、九零年代,在美國生活了十三年,先是畢業後,在紐約當了一年無業遊民,每天拍照、看電影,然後 1983 年秋,加入余紀忠先生位於紐約的中時報系。
美國生活十多年,學生時期沒人管我衣著,開始工作之後穿著也很隨意,記得唯一一次被人指正服裝之事,是在進入美洲中國時報之後不久,有一天,大雪,於是在小腿處套了保暖用的 legwarmer,這在美國,是極其平常的穿著。
不料進了辦公室,當時的編譯主任,綽號肇公的黃某,竟然對我的穿著有意見,他的意思是,男人在小腿肚套上暖腿套,是不是太 sissy 了一點,當然,他沒有這麼明講,他只是用質疑的口氣問我,「這不是芭蕾舞者才會有的穿著嗎?」
我當時聽了挺驚訝的,因為任何熟悉紐約市文化風景的人,是不會有這種問題的,不過我並不介意他這麼問,因為在 1980 年,我的高中死黨、一輩子的朋友 Nicky,在美東跟我出櫃之後,從此,致力於同志平權運動,就成了我生活中的一個重心,所以類似像黃某的此類性別歧視,徒然給了我一個為什麼要反歧視的動力罷了。
中國時報真的是一個非常「自由派」的報紙,尤其在美國,天高皇帝遠,我除了八零年代初,曾經在報社見過余先生,當年又是菜鳥,所以穿著比較規矩,八零年代後半期,編輯部從總編輯開始,都是學富五車的新聞從業人員,大家平常聊的都是新聞專業,哪有人去管上班衣著,所以,上白領的班穿藍領甚或沒領的服裝,就是日常。
Converse 背後的文化認同
九零年代初遷回台灣,至中國時報台北總社上班,歷經十多年的人生探索,我從七零年代末「中國強」的台灣出發,於世界轉了半圈之後,終於回家。
九零年代,「Converse All Star」已在台灣流行,此鞋與七零年代的「中國強」相比,固然證明了翻版、盜版習性已然逐漸遠去,但是,因為各種代工業的逐漸移轉至中國,於是,在一雙雙從美國穿回台灣的原版 Converse 球鞋磨破、穿底之後,我開始穿起在中國代工生產的 Converse ,不過老實講,肉眼可見的那種美國貨的質感漸漸消失,中國代工版的面貌逐漸顯現。
我其實無所謂,雖然 Converse 很快磨損,或部分鞋面的完成度粗糙,可它還是 Converse,其實,經歷八零年代我親自感受到的 Converse All Star 的市場變化,我穿習慣的,不過就是一雙黑白相間的帆布球鞋罷了。
只是這雙球鞋,穿在腳下,不論原版或中國代工版,都有著寓意深遠的文化認同,它認同的是生活品味,認同的是放浪不羈,認同的是自然簡約,認同的是無欲則剛。
穿 Converse 球鞋上台領獎
這裡所謂「Converse All Star 的變化」,指的則是打球穿的 Converse 球鞋,在八零年代早已轉成休閒穿的 Converse 了,其顏色的五彩繽紛、設計的出奇制勝、功能的多方兼具,讓此鞋也成了跨階級、行業、年齡都能輕易找得到擁躉的一款鞋種。
1993 年的金馬獎,我有幸得獎,與李安上台領「最佳原著劇本獎」時,穿的就是一雙 Converse 球鞋,很舊,可是很乾淨,後來有朋友說,「光遠,媒體特別報了你領獎的新聞」。
我以為他講的是我在致詞時,感謝的對象,是台灣的政治異議分子,因為這些前輩曾經的努力與付出,才讓《喜宴》這種題材的電影,有生存、發展、成功的空間,而當時坐在第一排的來賓,有總統阿輝伯。
不料朋友說,不是啦,他看到的新聞是,「馮光遠穿著一雙球鞋上台領獎」。
一次達到兩個人生成就,一個充滿虛榮、一個舒適自在。
關於【馮光遠(儘量)回憶錄】
「馮哥(我們都這麼叫馮光遠),你有講不完的故事,寫個回憶錄吧?!」
他半開玩笑又不失真實地說道:「寫回憶錄的人,多少有些自戀耶」
看來他拒絕。
「回憶應該是紀實,寫得開心,不小心就虛構起來了。」他繼續說道。
「沒關係,寫多少是多少,太…真實,大家壓力也大。」我們小心地應著。
「好,那我就儘量囉!」馮哥啜飲著泥煤威士忌,邊回答。
《馮光遠(儘量)回憶錄》企劃於焉形成。
這是兩年前的事。
不過,認識馮哥都知道,他已經很「儘量」了。
作者:馮光遠,曾任記者、作家、編劇、攝影、劇場工作者及政治人物,《中國時報》主筆、副總編輯。馮也是《給我報報》、憲政公民團創辦人,也曾受聘金石堂書店擔任行銷創意總監,主持電視評論節目及發表幽默與政治諷刺文章。作品《囍宴》獲金馬獎最佳編劇。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