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月,有民眾在健身房運動時被偷了500元,但因金額較小,男子選擇不報警。一個月後,男子再次前往相同地點運動,為了自保,將手機放在置物櫃內錄影,以防小偷。沒想到又有一名陌生男子撬開置物櫃,並將手機拿走。由於手機開啟了定位功能,男子發現情況不對,對方聲稱是撿到遺失物並交給派出所。當事人氣憤地提告,但檢察官認為偷竊時間太短,判定不起訴。
一名穿著粉色背心的男子打開置物櫃後,伸手進入準備拿取物品。但眼看有手機在拍攝,他立刻關上置物櫃門。然而下一秒他又打開櫃門,將手機拿出來,並關閉錄影模式。事實上,這名男子根本不是置物櫃內物品的主人。
艾先生:「我是受害者,但卻無法對他做什麼,最後只能透過文章提醒其他人這件事。」
去年四月,艾先生就在同一家健身房被偷過錢包,但因為只損失500元,他選擇不報警。一個月後他為了自保,在健身房的置物櫃內放置手機錄影,沒想到竟真的拍到竊賊的犯案過程。誇張的是,男子事後還向警方供稱,自己是撿到手機。
艾先生十分無奈,剛健身完就發現手機不見。他向櫃台反映後,沒多久便接到警方來電,表示這名戴姓男子在健身房「撿到手機」。艾先生後來查看手機,發現錄製的影片片段遭到刪除。經過還原,他才發現影片中的竊賊,竟然就是報案人戴姓男子本人。
最讓艾先生無法接受的是,即使有錄影存證,他事後對戴姓男子提起刑事訴訟,最後仍被判不起訴。
艾先生:「他向檢察官解釋說自己是不小心的。我記得影片大約拍了一個多小時,而他到警察局時,大概又過了20至30分鐘。」
非本案律師李育昇:「因為男子偷完手機後,馬上就拿去交給警方,因此法官認為,他的本意似乎並非偷竊,而只是撿了手機後交還給警方。」
律師分析,由於男子短時間內便將手機歸還,時間過於短暫,不構成竊盜罪,因此獲判不起訴。據了解,這名戴姓男子是慣犯,但健身房方面並未做出回應。
由於健身房更衣室內本來就禁止錄影,或許這名慣犯正是看準這點,認為沒有確切證據。雖然這次沒有被起訴,但俗話說,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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