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出,游姓富二代經訊問後,涉犯《刑法》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煙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王大陸則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檢方認為,王大陸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聲請羈押禁見。
不過法官考量,王大陸經過檢警二度搜索,已經查扣相關事證,而且共犯游姓富二代被裁定羈押禁見,串證、滅證的風險已經降低,認為沒有羈押必要,裁定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鏡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更多《鏡新聞》報導
王大陸叫人打司機 和富二代打手「殺人未遂改傷害」聲押禁見
王大陸313仍要入伍「這情況可緩徵」 中國警察看不下去開罵嚴懲暴力
逃兵案外案!王大陸手機藏「痛毆司機」炫耀對話 露餡被4路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