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可領!花蓮縣秀林鄉公所於11日宣布,因應0403地震及凱米、康芮颱風等災害對鄉民生活與經濟的影響,將發放每人2000元振興經濟禮金。請符合資格的鄉民盡早領取,逾期未領者將視同放棄,恕不補發。
振興經濟禮金領取資格
(一)於2024年11月30日前(含當日)於花蓮縣秀林鄉設有戶籍之鄉民。
(二)國人或大陸、香港、澳門籍人為本國國民之配偶,取得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且居留或定居地址設於花蓮縣秀林鄉。
(三)前款外國人、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人民,經離婚或配偶死亡,其居留許可未廢止者。
(四)於2024年11月30日前(含當日)出生,已於出生之日起60日內辦妥出生登記,並設籍於花蓮縣秀林鄉。
(五)具有前條所定資格之人,於發放期間截止前死亡者,得由法定繼承人檢附死亡人及繼承人之戶籍謄本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領取,並應檢附切結書,由一人領取。
(六)具有前條所定資格之人,於發放首日仍收容於矯正機關者,由本所函請矯正機關提供匯款帳號後統一辦理撥款。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表示,符合資格的鄉民可領取新台幣2000元振興經濟禮金,領取時間自2025年3月15日至3月28日。符合資格者可親自領取或委託他人代領,並須於指定時間前往公所公告的領取地點,依規定辦理。逾期未領者將視同放棄,恕不補發。
振興經濟禮金領取方式
(一)成年人,持國民身分證及本人印鑑領取。
(二)未成年人,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持國民身分證、本人印鑑及未成年人之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為領取。
(三)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監護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本人印鑑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法院監護宣告裁定確定證明書代為領取。
(四)委託他人領取時,應同時出具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與其本人印鑑、委託書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並由受託人簽收。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指出,振興經濟禮金的發放地點將依領取人分布情形,選擇機關(構)、學校、公共場所或其他適當地點,設立發放處所,以方便鄉民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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