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掌握,辦案人員查出,林岱樺以四人、包括妹妹林岱縝為人頭,將助理費詐出匯入林岱縝等人的帳戶,待累積至一定金額後,再由胞弟林岱融所屬的佳安事務所共6名員工,依林岱樺及林三郎指示,分別將錢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存入林岱樺台新銀行鳳山分行帳戶,挪作私人支配使用,合計涉詐近2000萬元。
雖然林岱縝稱自己確實擔任林的助理,且長年在地方服務處協助處理選服,薪資也由立院直接匯到助理的帳戶,經查共計854萬多元,不過,林岱縝涉嫌滅證,將手機重要的對話刪除,另她的薪資有無浮報,也成為專案小組亟欲釐清的重點。
不只如此,林岱樺還被懷疑以王姓弟媳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公帑,至於和林關係匪淺的通法寺,也有一名韓姓出家人出現在人頭名單中,至今仍未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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