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男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兩人相約用餐後,因當天下雨,男方要求女子先跟他回家,等他換完衣服,再開車送女子回家,怎料回到家的男子大起色心,要求女方要先發生關係,過程中甚至噁喊:「老天都在幫我,沒有做什麼就太可惜了。」
根據判決書,台北一名男子小黑(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小夢(化名),2人於某天晚間相約在百貨公司吃飯,不過小黑被當晚的大雨淋濕,因此小黑要求小夢先跟自己回家,換好衣服後,會再送小夢回家。
兩人抵達後一起上樓,怎料小黑竟大起色心,要求得先發生性行為,才會讓小夢返家,得逞後的小黑,不但沒遵守諾言,反而再度要求發生關係,否則就不送小夢回家。小夢一夜二度遭到侵犯,最終決定報警,全案再由警方報告士檢檢察官偵查起訴。
小黑被告後,承認有和小夢發生關係,但否認強制性交犯行,稱2次行為都有經過小夢同意,是合意性交,一開始他出門買東西,回家看到剛洗好澡的小夢脫完衣服,便發生第一、二次關係,接著他開車送小夢回家,雙方也有牽手,到了小夢家後發生第三次關係,況且他離開後,兩人仍有頻繁的訊息互動。
小夢則稱,當天雨很大,小黑家樓下能站的地方很小,她才會跟對方上樓,怎料小黑開始自作多情,且毛手毛腳,說要「親一下」她才能走,緊接著她被推到床上,小黑還趁勢說:「剛好下大雨,妳又很好約,天時、地利、人和,老天都在幫我,沒有做什麼就太可惜了。」
小夢坦言,小黑的臉頓時變得很兇,她怕對方情緒激動且想保護自身安全,因此詢問小黑「是不是要發生關係,你才願意讓我回家」,但第一次行為完,小黑又改口說要再一次,她當下只感到非常害怕,也不曉得離開後能去哪,因此無奈答應,但這2次行為前,她都有明確表示沒有意願、不予同意,之後會保持聯繫,則是希望獲得小黑道歉並承認犯案。
士林地院考量,小夢在案發後、報案前,有傳訊「說真的,我也不想做那件事」、「但那天我不做的話,我就沒辦法回家」、「我真的蠻害怕的」、「我拒絕了但沒有用」、「為了保護我自己,我只能照做」、「我拒絕你,你眼神很可怕」、「可能我覺得比起我的不舒服,你的慾望好像更重要」等語給小黑,且小黑亦無傳送否認、辯解之詞,因此堪認小夢證詞為真,最終依小黑犯強制性交罪共2罪,共處4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往下看更多】
● 外送員趕送餐違規挨罰! 竟怒撕罰單又襲警
● 大貨車疑闖機慢車道 爆胎噴飛擋騎士行駛
● 連環大追撞!彰化3起共15車事故 上班時間大塞車
【今日最熱門】
● 大S猝逝 粉絲不捨「買下紐時廣場電視牆」投放生前美照
● 成人女星拍片 跌落陽台慘死…男友控:有人要付出代價
● 醫起看/本季流感最小死亡案例!男童併發壞死性腦病變 1周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