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法針對罷免連署程序進行調整,其中最具爭議的條文規定罷免連署人須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行政院認為該條文影響國人與民選民意代表之間的誠信原則與選舉契約,故提出覆議案,盼立法院重新審議。而在藍白陣營的強勢表決下,覆議案未能通過,相關條文仍將維持原決議。
吳思瑤表示,此次《選罷法》修法過程程序不正義,內容更涉及違憲爭議,法案由院會逕付二讀,未經委員會充分討論,朝野協商也流於形式。她批評,在表決過程中,民進黨的發言權被封殺,導致修法倉促通過。此外,新法要求罷免連署須附上身分證影本,創下史上最嚴格的罷免門檻,恐讓民眾因個資疑慮而卻步,嚴重影響罷免權利的行使。
對於表決結果,吳思瑤坦言,並不感到意外,但她強調,真正的勝負不在於國會投票結果,而在於人民的最終選擇。她表示:「我們輸,輸得坦蕩磊落,無愧於心,無負於民。藍白贏,卻贏得不光不采,勢必付出慘痛代價。」
根據行政院的覆議說明,該修法不僅提高罷免門檻,也與個資法「最小必要性原則」相悖,恐對人民隱私權造成過度侵害,並增加罷免提議人及選舉委員會的行政作業負擔。而在藍白陣營的主導下,覆議案仍遭否決,新法將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