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茵/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區去年11月發生一起烏龍事件!旺中集團媒體主管到華南銀行ATM匯款,竟被轄區警方誤認為詐團車手,還通知他到派出所製作筆錄。面對無謂的指控,該主管是一頭霧水,直到今年1月中旬,萬華分局長董欣欣親自帶領下屬向他道歉,才讓這場烏龍大戲正式落幕。
![北市警誤把媒體高層當車手,萬華分局急上火線澄清。(圖/警方提供)](https://i01.ftnn.com.tw/a/25/041/25041151144655555d7032.jpg)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去年11月,旺中集團某媒體高層到萬華區華南銀行領錢,怎料那個時段警方正好接獲反詐騙通報,銀行又出包給錯監視器,導致該名主管被誤認為車手,被通知到大里派出所製作筆錄。
該主管被傳喚後一頭霧水,無奈地出示工作證,表示自己薪水夠高,不會為了區區9萬下海當車手。更離譜的是,銀行搞烏龍就算了,承辦員警直接無視監視器日期和被害人匯款時間不符,硬是按照流程,將該主管當成詐團車手偵辦,甚至打算將他移送。
這場誤會直到今年1月中旬,萬華分局發現錯誤,由分局長董欣欣親自帶領搞烏龍的員警等人,向該名主管道歉,最後警方調閱正確的監視器,將車手逮捕到案,才化解這場荒謬鬧劇。
對此,萬華分局澄清,警政署165在113年11月28日派案,當月18日有車手提領3筆共計新台幣9萬元,萬華分局接獲指派後,立即向該提款機所屬金融機構調閱提領時段之監視器影像,經濾監視器影像查知該區間時段操作該ATM者之年籍資料,並於114年1月9日以電話通知該民眾,請其至所轄大理街派出所説明。
另為求慎重,於1月10日依該民眾之陳述,續向相關金融機構調閱資料,釐清事實,確認為銀行端所提供之ATM機台位置有誤,即排除該民眾涉案嫌疑。經續向銀行端反求實際提領ATM機臺位置影像,確認涉案車手身分,並已查緝到案。
萬華分局強調,偵辦任何刑事案件,在事證尚未明確之情況下,均秉持毋枉毋縱之精神,依警方掌握及當事人所提供之資料,深入查證、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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