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輿論壓力下,政府亡羊補牢快速加重刑責,但真的嚇阻得了喪屍煙彈嗎?警方認為關鍵在於毒品的載體,也就是吸食器電子煙,它本身就屬於非法產品,卻仍然在市面上廣泛流竄,如果能從源頭管制,或許就能有效嚇阻下個害命煙彈再出現。
喪屍煙彈被稱為「平價版海洛因」,吸食能達到類似效果,卻取代傳統方式,隱藏犯罪模式。一機在手,隨時上口,電子煙成毒品工具,接觸毒品變得容易,難的是第一線查緝。
刑事局偵查第三大隊副大隊長劉貞汝:「這樣的一種吸食方式,也造成警察機關在查緝上,甚至在外觀判斷上面,他們施用毒品的方式,造成確實在查緝上面會有一點阻斷的一種現象,這一塊也是透過我們相關專案掃蕩,從源頭的製造,發現它在這樣的一種製造過程當中,相對也快速一顆含0.1毫升依託咪酯。」
一顆喪屍煙彈,只需0.1毫升依託咪酯,就能達到效果販賣,一公斤原油,能製成一萬顆煙彈,分裝場門檻低,加上網路便利,暴利高,光是全台警方,2024年大掃蕩,從7月到11月,共查獲2646件,共3010人。
刑事局偵查第三大隊副大隊長劉貞汝:「電子煙彈的一種取代性,也因為攜帶方便,年輕人也覺得,用煙彈這種吸食,是一個非常趨勢性,或非常潮流的一種方式。」
非法電子煙流竄市面,但關鍵載體電子煙,不論煙油裡裝的,是否含有毒品,在台灣本來就屬於非法產品,翻開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但載明項目,並沒有規範持有,也就是說光是有電子煙,能不能抓,對執法人員來說都是問題。
衛福部國健署菸害防制法組長羅素英:「透過跨部門的合作,從我們的源頭管理,比如說違法製造輸入的,這個部分,還有販賣端,那跟我們使用者的部分,來做相關的查緝。」
本屬於管制藥物的依託咪酯,短短不到半年,法律加速納管,就是因為一起起案件,讓社會付出慘痛代價,以時間軸來看,直到7月三重員警殉職,藥事法列第四級,到8月5號公告,列管第三級毒品,10月清水所長身亡,11月27號公告,依託咪酯正式列二級毒品,從原本三級,持有5公克以下行政罰,二級不論多少,都是刑法處分。
刑事局偵查第三大隊副大隊長劉貞汝:「希望透過菸害防制法,它從源頭吸食類菸品,就是一個違法,那如果能夠強力,對於類菸品這種的查緝掃蕩,甚至它後續針對違反的裁罰,來嚇阻它源頭取得的方式。」
電子煙現今氾濫普及,模糊了與毒品的界線,過去的大麻煙彈,如今的喪屍煙彈,未來還會出現新型藥物,警方呼籲得多管道進行,也從載體也就是電子煙管理,不能讓毒品進化的速度,總是跑在執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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