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即將到來,許多人陸續開始返鄉與家人團聚。同時,各縣市的計程車費用也開始調整。台北、新北、基隆三地自22日起,每趟加收30元,為期12天;而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則自今(24)日起,每趟加收50元。
各縣市計程車加成費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
實施時間:1月22日至2月2日
收費方式:每趟次加收30元。
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台南市:
實施時間:1月24日至2月2日
收費方式:每趟次加收50元。
宜蘭縣:
實施時間:1月22日至2月2日
收費方式:起程費用為1.25公里以內150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遲計時運費則是每1分40秒加收5元。春節加成由計程車司機手動設定,並會在計費表上標示為「春節」,所有費用均已包含在跳表收費中,駕駛員不得額外收取費用。
新竹縣:
實施時間:1月24日至2月2日
收費方式:運價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三成。
苗栗縣:
實施時間:1月25日至2月2日
收費方式:運價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三成。
南投縣:
實施時間:1月25日至2月2日
收費方式:每趟次加收50元。
彰化縣:
實施時間:1月25日至2月2日
收費方式:起程費用為1.25公里以內85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若車速低於每小時5公里,則延滯計時每60秒加收5元。夜間時段(23:00至06:00)則額外加收20元。
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實施時間:1月27日至2月2日
收費方式:全日皆按夜錶加收50元。
屏東縣:
實施時間:1月24日至2月2日
收費方式:每趟次加收50元。
花蓮縣:
實施時間:1月26日至2月2日
收費方式:全日依夜間運費加成計費,夜間加成計算方式為起程834公尺收費100元,續程每192公尺加收5元;若車速低於每小時5公里,則每1分40秒加收5元。每趟次額外再加收50元。
台東縣:
實施時間:1月26日至2月2日
收費方式:全日採夜間費率再加收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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