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涉嫌挪用公司款項,致公司損失近1億元,在今(21)日被新北檢依背信罪起訴,求刑5年。對此,新光金控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不予評論,並強調對公司財務及業務未造成影響。另外,由吳東進擔任動市長的大台北瓦斯也發布重訊,強調吳東進被起訴一事跟公司無關,公司財務、業務不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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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東進去(2024)年6月被檢調約談,訊後以1億元交保。檢方指控,吳東進將個人投資的健身公司向新光人壽承租的「新板傑仕堡」空間,透過內部高層提案讓公司代付裝潢費並多次追加款項,導致公司損失近1億元。
起訴書中指出,吳東進在偵訊時,辯稱他都是在開會中下指令,是共同決定,「沒人叫我迴避,這是大家的疏失」,試圖將責任推卸給下屬,但檢方不予採信。並認定其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依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起訴,求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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