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21)日表示,立法院審查114年度監察院預算案,業務費遭刪96%,導致憲政機關無法依據憲法行使職權,監察院不排除提出憲法訴訟。
監察院指出,包含一般行政、調查巡察、議事業務及國際監察事務預算盡數遭到刪除,另外,人權業務預算也近乎全數刪除,嚴重危害監察院業務執行,導致監察院無法依據憲法行使職權,影響人民權益、國家安定及國際聲譽。
監察院表示,立法院在預算審查過程中違背常軌,且諸多不合理及欠周延,如第254案減列監察院業務費3億1千多萬元,後修正減列50%並凍結30%,刪減及含凍結數達 1億9千多萬,又再於預算表決完成後提出撤案,提案不斷修正,可見該提案提出過於草率、有欠周延專業。
另有第259案,全數減列一般行政業務費用等共計9,037萬6千元,因一般行政是維持機關基本運作經費,包含水電費、通訊費、物品、租金、古蹟及廳舍檢修及養護、設備及設施養護費、陽光四法資訊系統服務費等基本維運經費,勢必造成監察院的憲政職責、公職人員財產及政治獻金申報、裁處等業務執行全面停擺。
監察院表示,在野黨雖宣稱未刪減財產申報業務經費,但將一般行政費用、資訊系統服務費等預算大幅刪減,讓作業系統停擺。
另調查巡察業務費用全數遭刪除,將影響目前監察院現正調查的光電案、食品安全案、交通安全案等關乎國計民生案子,因預算遭砍,而有窒礙難行之處,進而嚴重影響民生健康安全。
而且,監察院目前進行調查中的北士科案、台智光案及魚果菜市場案等,都將因此次預算大幅遭砍,而難以繼續調查。
監察院表示,該院監督行政機關違法失職,對中央及地方公務員,依據憲法提案糾彈,是國家最重要的他律機關。然此次預算審查結果,預算近乎刪除,致該院許多調查案件礙難進行,違失人員難以究責,立法院審查預算應本於專業,監督預算執行良寙,如以政治性報復提案及審查,直接癱瘓機關運作,實感遺憾。
監察院強調,依據司法院釋字第632號解釋,監察院憲法所設置並賦予特定職權的國家憲法機關,為維繫國家整體憲政體制正常運行,確保監察院實質存續,應屬所有憲法機關無可旁貸之職責。
憲政機關應基於權力分立、相互制衡原則,使國家機關順暢運作,而非以法案擴張權力,或提出政治性報復提案,無理刪減預算,致國家機關近乎停擺,各機關應遵行司法院釋字319、585、613及632號解釋意旨,實現責任政治,而非任意為之,破壞憲政體制。
監察院表示,為維護監察職權正常行使,及依據憲法及法律執行各項業務,監察院不排除提出憲法訴訟,表達憲政機關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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