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惡!高雄有3名男子相約酒吧喝酒,過程中通過介紹點了一名17歲的傳播妹,幾人酒後見傳播妹已完全醉倒,竟將人帶到摩鐵侵犯,事後在一審中遭判4年6月有期徒刑。但幾人上訴後,其中有兩人竟改口稱自己沒有性侵,高院判決日前出爐了。
二審判決書指出,洪男、邱男、蔡男3人在民國110年10月某日凌晨相約酒吧,與另一名女子小紅(化名)喝酒,幾人見小紅不勝酒力,竟一起將人帶去摩鐵,由邱男辦理入住登記手續,蔡男橫抱陷入酒醉狀態、無法自行走路的小紅下車,隨後將人交給趕到摩鐵會合的洪男抱住,進入房間後,3人依序由邱男、蔡男、洪男侵犯小紅,結束後便自行離開摩鐵。
後來因小紅的朋友一直連絡不上人,直接依照手機定位找過去,才發現小紅內衣衫不整且意識不清的躺在房間內,報警處理事件才曝光。
小紅在偵查中提到,她並不記得有到摩鐵,事後到警局看影像才知道自己被帶過去,也回憶當時是有朋友說有人想認識她,才會和邱男等3人喝酒,後來就因酒醉失去意識,一直到恢復意識時已經在摩鐵裡,由朋友幫她把衣服穿好,並將她送去醫院驗傷。
此外,小紅還提到,事發後2個月左右,邱男等人的其他朋友拿和解書以及1萬元給她簽,稱想跟她道歉,因為對方人數超過3人,小紅只能配合寫,所幸簽的是假名,小紅指出,她並不想回想起這件事,也不想原諒對方。
法院依據小紅以及邱男、洪男、蔡男的部分說法,認定雙方完全不認識,案發當天因朋友邀約才會湊一起喝酒,且小紅在酒吧時因不勝酒力,呈現醉態,無法自行走路,邱男等3人明知小紅處於酒醉狀態,在沒經過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將人帶往摩鐵。
法官查看監視器畫面,發現小紅在被抱進摩鐵時,手呈現向下自然垂放狀態,而當櫃台人員要求入住的每個人都要填寫名字、身分證字號及地址時,邱男立即表示無法填寫「暈倒」的小紅相關資料,等各種狀態都足以顯見邱男等3人知道小紅意識不清。
邱男以及洪男在一審中,皆坦承有和小紅發生關係;蔡男則除了指出有發生關係外,還說了順序以及自己有戴保險套等語。另外驗傷報告中,小紅的上衣檢出與洪男相符的DNA,短褲及下體則驗出與邱男相符的染色體,可見確實有輪流與小紅發生關係。
高院指出,邱男及洪男二審中均坦承有帶人進摩鐵,但否認有乘機性交的犯行,邱男辯小紅有同意發生關係,洪男則辯稱僅有摸小紅胸部,並沒有進行下一步。高院查看監視器發現,洪男在離開摩鐵房間時,是小心翼翼關上房門,撥頭髮走向電梯處,並掀起衣服下襬擦拭額頭,且若只是乘機猥褻,並不需要特地趕到摩鐵,認為洪男所說是在卸責。
高院判斷,小紅在事發時,年紀只有17歲,但因為小紅是經過友人介紹,才與邱男等人喝酒,推論雙方先前不認識,且也沒有積極證據可以認定邱男等人知道小紅未成年,因此無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的規定加重其刑。
最終高院因蔡男已與小紅和解,二審中也坦承犯行,可見犯後態度良好,改判3年有期徒刑;至於邱男、洪男,高院認為,他們的行為侵害小紅的性自主權,且事後還要求小紅簽立內容不實和解書,犯罪情節嚴重,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決定駁回上訴,維持4年6月有期徒刑。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往下看更多】
● 38歲台灣人在柬埔寨死亡 身分曝光!警:吸毒導致
● 差1天生日!網紅攝影師遭撞亡 母慟發百字文:生日快樂
● 中和婦鬼切!雙載母子檔路過慘遭擊落 車禍瞬間曝光
【今日最熱門】
● 戴正吳狀告鴻海及郭台銘 鴻海:合法合規依法辦理
● 鮮肉男星赴泰試鏡淪豬仔!指甲被拔發黑 本人獲救發聲了
● 川普就職看東森/僑宴被粉絲簇擁餓壞 韓國瑜深夜訪印度餐廳狂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