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偵辦光電綠能弊案,經過連夜偵訊,今天清晨認定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此外,戴姓被告以30萬元交保,2名張姓被告、伍姓被告各以20萬元交保,陳姓被告、賴姓被告各以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