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王欣逸,由奶奶扶養長大,為了貼補家用在7歲時參與電視劇演出,後來憑藉台灣偶像劇《海豚灣戀人》中男主角童年時期達達一角暴紅,戲劇、廣告邀約不斷,讓他成為當紅童星,還曾在2008年以《陽光下的足跡》入圍金鐘獎戲劇節目男配角獎。不過王欣逸也曾在節目上坦言,暴紅後受到學校同儕霸凌,向老師反應後,對方遭到木棍修理的處罰。王欣逸國三時,奶奶因大腸癌病逝,升上高中後因曠課過多,被校方列為問題學生,僅一年級就被迫強制退學,他隨著友人腳步加入幫派。
2012年8月,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掃蕩竹聯幫正堂,當時16歲的王欣逸被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少年法庭偵辦,警方指出王欣逸年幼時礙於家庭經濟壓力,被父母安排密集拍戲,導致價值觀嚴重混亂,奶奶病逝後亦更加惡化。2016年王欣逸受永平工商技擊隊隊員葉姓男子所託,偕同二哥王鳴逸及其他友人持鐵棒、鋁棒、西瓜刀等兇器攻擊葉拱榮的李姓對手及其友人,其中一名曲姓少年受到重傷昏迷,王欣逸被桃園地方檢察署依「殺人未遂罪」聲請羈押獲准。
由於曲姓少年最終傷重不治,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王欣逸有期徒刑15年,二審改判17年3個月有期徒刑,經過上訴後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全案定讞。王欣逸不甘就此坐牢,火速潛逃至中國上海,目前仍在逃亡中。去(2024)年2月2日,王欣逸遭最高檢察署列為「10大重刑外逃要犯」,並被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護照。從前天真可愛又有演戲天賦的小男孩,如今卻落得此下場,不免令人唏噓。
【原文出處】台劇童星遭判17年!淪「10大外逃要犯」悲慘童年全被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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