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黃麟凱已於昨(16日)晚間伏法。回顧案件,2013年黃麟凱因不滿交往2年的女友提分手,還被追討20萬元,於是預謀闖入女友家中,先殺害女友母親後,再性侵殺害王姓女友。被害者的父親王先生曾哭喊,「還我一個公道,判他100個死刑」。案件經法院審理後,黃麟凱2017年死刑定讞。昨(16日)槍決執行的消息傳出後,王爸爸哽咽表示,「惡人有惡報,司法終於給了我們一個公道」。
王爸爸今(17日)指出,感謝社會關心、謝謝總統賴清德簽字,但今(17日)預計要工作至中午,可能無法抽空去看女兒,等到工作忙完後,會與家人商量再安排,也會告訴女兒「黃麟凱被槍決了」。
針對昨(16日)執行死刑,總統賴清德今(17日)表示,據憲法法庭判決,死刑符合《憲法》規定,並無違憲,希望社會大眾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同時也向受害家屬表達慰問,「這麼多年,大家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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