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全球許多國家和地區已逐步廢除死刑,在台灣仍有不少民眾認同死刑的執行,在去年憲法法庭做出的「憲判8號」,確定死刑有條件合憲後,賴清德政府的法務部首度簽准死刑執行令,2013年在新北市三重區殺害前女友及其母親的黃麟凱,在16日晚間伏法。
賴政府任內首度執行死刑,引發輿論熱議,廢死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昨晚間發表聯合聲明,譴責法務部再次執行死刑,批政府違法執行與恣意殺人無異;然而也有支持死刑的民眾在看守所外聲援,稱支持廢死就是縱容殺人。
歐盟對外事務部也針對台灣執行死刑一事做出聲明,開頭強調,黃麟凱謀殺2人遭判刑,歐盟強烈譴責其犯行,並向受害者家屬表示誠摯慰問。
然而歐盟同時也再次強調,「反對所有情況下的死刑」。歐盟認為,死刑是一種不人道、有辱人格的懲罰,代表對人類尊嚴的否定,「證據清楚表明,死刑對於威嚇、減少犯罪的效果很低,或甚至根本沒有任何作用。」
因此歐盟呼籲,台灣應維持暫停執行死刑,並尋求一致的政策,向全面廢除死刑前進。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2024年5月公布的全球死刑狀況,全球已有112國完全廢除死刑,144國在法律或實務上廢除死刑,亞太區域是全球死刑執行人數最高的地區,白俄羅斯是歐洲唯一使用死刑的國家,俄羅斯和塔吉克持續暫停執行死刑,美國是美洲地區唯一一個連續15年都有執行死刑的國家;中東和非洲仍有多數國家維持並執行死刑。